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文化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文化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南昌县文化馆,承担的主要职责: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组织辅导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综合性文化事业单位和活动场所;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组织群众寓教于乐;开展文化阵地活动,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辅导、培训业余文艺骨干,为国家和社会培育人才;组织、辅导和研究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搜集、整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二)南昌县文化馆下设8个职能部门:(1)办公室,负责文化馆日常工作运转:办文办会、上传下达、内外联络、组织协调、信息报送、重要活动、公文管理、网络管理;拟定馆工作制度、目标管理考核;督促检查馆年度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负责党群、纪检监察、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2)培训辅导部,负责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组织辅导群众开展文化活动、文艺创作、文艺培训、基层辅导、组建业余团队等工作。(3)非遗办公室,负责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具体组织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工作;跟踪检查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具体承担非物质类世界遗产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对全县基层非物质类文化遗产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建立和管理南昌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档案资料库等。(4)艺术创作部,负责负责组织本县的艺术创新作品参加各类赛事活动;撰写1至2篇理论调研文章,争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参加专业性的研讨会。(5)活动策划部,负责积极与有关单位(个人)联系采取联办等多种形式,积极投入社区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
南昌县文化馆主要职责:承担全县群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传承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南昌县文化馆1972年9月26日由南昌县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副股级事业单位,单位性质全额拨款。2009年成立的南昌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挂靠在南昌县文化馆。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7人,其中在职人员10人,包括全额补助事业人员9人,事业编外人员1人,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349.0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80万元,较2020年增加74.52万元,增长21.35%;本年收入合计169.02万元,较2020年减少12.35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49.0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0万元,占 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349.0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57.18 万元,较2020年减少18.2万元,下降9.8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191.84万元,较2020年增加11.84万元,增长6.57%,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96.53万元,占61.41%;项目支出60.65万元,占38.58%;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9.02万元,决算数为15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9%。其中: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5.11万元,决算数为12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6%,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72万元,决算数为1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8万元,决算数为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31%,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5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3.08万元,较2020年增92.96减少万元,下降56.5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奖金锐减。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21万元,较2020年减少23.48万元,下降62.82%,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4万元,较2020年减少0.9万元,下降68.2%,主要原因是:生活补贴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 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0。0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0批,累计接待0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0,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0 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单位纳入2021年单位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3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82.44%。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经认真检查对照,经过自评,自评总分为均为98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结果如下:
1、数量指标。开展大型群众文化活动6次以上;全年免费开放天数318天;挖掘新县级非遗项目,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项目,开展非遗宣传展览展示活动,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2、质量指标。大力开展非遗传承发展保护宣传普及工作,做到场馆免费开放环境整洁、设备齐全,以及开展多种类群众文化活动,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3、时效指标。截止至2021年12月初,50万元年度预算资金全部到位,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4、成本指标。50万元年度预算资金实际到位率达到100%,经费共支出50万元,资金使用率达100%。
5、经济效益指标。不产生经济效益。
6、社会效益目标。举办活动参与人数超目标值人次,履行落实非遗传承发展保护的职责。
7、生态效益指标。不产生生态效益。
8、可持续影响指标。举办活动紧跟当前形势,参与活动群众年轻化,非遗项目在群众中知悉率大幅提高。
9、服务对象满意度。广大市民群众满意度9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五)事业运行:反映财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