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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f679500--2024-003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南昌县文广新旅局 生成日期: 2024-02-0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县文化馆2024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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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文化馆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文化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  南昌文化馆单位2024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分  南昌文化馆2024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文化馆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县文化馆是南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下属预算单位,主要职责: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组织辅导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综合性文化事业单位和活动场所;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组织群众寓教于乐;开展文化阵地活动,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辅导、培训业余文艺骨干,为国家和社会培育人才;组织、辅导和研究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搜集、整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南昌县文化馆设立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南昌县文化馆、南昌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下设5个职能部门:(1)办公室,负责文化馆日常工作运转:办文办会、上传下达、内外联络、组织协调、信息报送、重要活动、公文管理、网络管理;拟定馆工作制度、目标管理考核;督促检查馆年度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负责党群、纪检监察、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2)培训辅导部,负责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组织辅导群众开展文化活动、文艺创作、文艺培训、基层辅导、组建业余团队等工作。(3)非遗办公室,负责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具体组织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工作;跟踪检查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具体承担非物质类世界遗产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对全县基层非物质类文化遗产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建立和管理南昌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档案资料库等。(4)艺术创作部,负责负责组织本县的艺术创新作品参加各类赛事活动;撰写1至2篇理论调研文章,争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参加专业性的研讨会。(5)活动策划部,负责积极与有关单位(个人)联系采取联办等多种形式,积极投入社区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

编制人数小计65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1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54人、。实有人数8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5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1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54人、退休人员小计24人。

部分  南昌文化馆2024年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部分  南昌文化馆2024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县文化馆收入预算总额为3300.81万元,较上年增加493.27万元,增长17.5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南昌县文化馆新馆运营项目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1.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94.2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南昌县文化馆新馆运营项目经费;其他收入9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南昌县文化馆新馆搬迁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县文化馆支出预算总额为3300.81万元,较上年增加493.27万元,增长17.5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南昌县文化馆新馆运营项目经费。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22.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5.2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南昌县文化馆新馆运营项目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90.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178.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8.0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南昌县文化馆新馆运营项目经费;其中:其他支出2178.0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23.88万元,较上年增加216.34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南昌县文化馆新馆运营项目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9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4.17万元,增长16.14%,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卫生健康支出84.7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1.77万元,增长16.12%,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住房保障支出90.2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1.22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90.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3.5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金提高;商品和服务支出26.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2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其他相关支出2178.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8.0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南昌县文化馆新馆运营项目经费。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南昌县文化馆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01.81万元,较上年减少505.73万元,下降18.0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南昌县文化馆新馆搬迁经费。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4.8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542.89万元,下降21.1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南昌县文化馆新馆搬迁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9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4.17万元,增长16.14%,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卫生健康支出84.7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1.77万元,增长16.12%,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住房保障支出90.2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1.22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22.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5.2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南昌县文化馆新馆运营项目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90.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79.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20.9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南昌县文化馆新馆搬迁经费;其中:其他相关支出1179.0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南昌县文化馆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南昌县文化馆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设备0万元

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南昌县文化馆新馆搬迁。

1)项目概述:完成南昌县文化馆新馆搬迁

2)立项依据:《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南昌县(小蓝经开区)重大重点项目的通知》(南蓝发【2022】2号)、南昌县政府会议纪要2022(127)号

3)实施主体:南昌县文化馆

4)实施方案:根据文件中有关资金安排,南昌县文化馆搬迁项目资金控制在940万元以内,截止2023年11月财政已拨付632万元,还需结算308万元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308万元

2.项目:南昌县文化馆新馆运营经费。

1)项目概述:完成支付南昌县文化馆新馆场租

2)立项依据:南昌县政府会议纪要2022(37)号、南文投【2023】65号3)实施主体:南昌县文化馆

4)实施方案:根据文件中文化馆新馆场租结算标准,文化馆新馆场租为453474元/月。且从2022年11月起算,截止2024年12月共计26个月,场租共计11790324元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179.0324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南昌县文化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八)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款、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九)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款、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初中的资助,如捐款、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一)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普通高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普通高中的资助,如捐款、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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