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县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统计局是主管统计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的统计工作;组织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体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标准,补充制定地方统计标准。
(三)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组织全县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完成国务院统一布置的农业、人口、经济普查和基本单位普查;投入产出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等专项调查。
(四)收集、汇总、整理、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指导、协调统计信息咨询工作。
(六)组织管理全县统计干部业务培训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工作。
(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南昌县统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局本级,编制人数4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0人、实有人数75人,其中:在职人数63人,包括行政人:11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5人、公益性岗位27人;退休人员小计12人。遗属人数3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县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县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198.67万元,较上年减少33.55万元,下降1.5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8.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6.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和社保的调基;其他收入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县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198.67万元,较上年减少33..55万元,下降1.51%,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的减少和项目的减少。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76.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5.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和基本支出的压减;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3.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8万元;项目支出1421.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的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8.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6.22万元、其他项目支出736.7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2025.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3万元,主要原因是南昌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开展;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和社保调基有差额;卫生健康支出53.4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社保调基有差额;住房保障支出56.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61.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8.14,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和晋升和社保调基单位缴费部分的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393.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2.37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日常开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其他相关支出736.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4.8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南昌县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98.67万元,较上年增加266.45万元,增长14.04%。主要原因是南昌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开展。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1725.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16.35万元,主要原因是南昌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开展;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3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调基有差额;卫生健康支出53.4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社保调基有差额;住房保障支出56.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变动。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76.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5.4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3.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8万元;项目支出1121.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1万元,主要原因是南昌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开展;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8.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6.22万元、其他项目支出436.7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393.7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2.37万元,下降15.53%。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项目情况说明
1、乡镇统计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深入各乡镇和村居委会等基层单位,加强调研,做好统计发展规划。
2)立项依据:依据2013年4月11日县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纪要、《南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南政发{2014}11号)
3)实施主体:南昌县统计局
4)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了各项培训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举办培训学习,深入各乡镇和村居委会等基层单位,加强调研,做好统计发展规划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0万元
2、公益岗人员工资项目:
1)项目概述:解决我县统计队伍力量的薄弱问题,稳定基层统计队伍,推动了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1)2)立项依据:依据《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专职统计人员招聘的请示》(南人社【2013】31号)、《南昌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15次县长办公会议》
3)实施主体:南昌县统计局
4)实施方案:县政府发文,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普查方案,建立了交账制度,督导制度,工作责任制度,报告制度,值班制度和培训制度等,举办了业务培训,深入各乡镇和村居委会等基层单位,加强了前期普查调研,做好普查流程规划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90.72万元
3、网报奖励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推进我县网报工作规范化建设,全方位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人员工作水平。
2)立项依据:依据南政办发{2016}55号、2016年第54号县长办公会议纪
3)实施主体:南昌县统计局
4)实施方案成立了考核小组,南政办发{2016}55号、2016年第54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予以了制度保障,制定了考核办法,落实了经费,逐月考核,半年兑现一次奖励。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298万元
4、南昌县五经普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做好我县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
2)立项依据:依据南经普组字【2022】1号
3)实施主体:南昌县统计局
4)实施方案:制定了工作责任制度、报告制度、值班制度和培训制度等,举办了业务培训,深入各基层单位,加强了各行各业的社会调查。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533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附件1(部门)年南昌县统计局预算公开表
附件2(部门)24年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