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审计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县审计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审计局是主管审计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1.组织实施国家审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2.向县政府报告和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县属各部门和乡镇财政预决算审计、县属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审计、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等。4.承担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的审计事项。5.负责县本级经济责任审计。6.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等。7.承办县政府和省审计厅、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南昌县审计局单位内设科室8个,包括:办公室、综合法规审理股、财政与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电子数据审计股。
编制人数合计3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2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3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2人,包括行政人员2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2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16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审计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县审计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县审计局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1,337.59万元,较上年减少55.11万元,下降3.96%,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要求过紧日子,缩减开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2.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8.1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要求过紧日子,缩减开支;其他收入5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要求增加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县审计局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1,337.59万元,较上年减少55.11万元,下降3.96%,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要求过紧日子,缩减开支。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15.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1.89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审计业务需求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6.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2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审计业务需求安排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622.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1,337.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5.1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要求过紧日子,缩减开支;外交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16.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8.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规定调整社保基数;商品和服务支出661.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7.6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要求过紧日子;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1.8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要求过紧日子。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南昌县审计局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82.59万元,较上年减少78.11万元,下降5.74%,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要求过紧日子。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1,337.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5.1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要求过紧日子,缩减开支;外交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15.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1.89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审计业务需求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6.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2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审计业务需求安排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622.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94.8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1万元,增长5.6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辆。
(九)常态化审计经费项目和工程中介审计费项目情况说明
1.常态化审计经费项目:(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述:遵守审计八不准规定,审计过程中的开支由本单位自行承担。金审工程及会商系统的日常维护。
2)立项依据:南昌县审计局三定方案。
3)实施主体:南昌县审计局
4)实施方案:南昌县审计局三定方案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2024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67万元
2.工程中介审计费项目:(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述:对县内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审计。
2)立项依据:南昌县审计局三定方案。
3)实施主体:南昌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4)实施方案:南昌县审计局三定方案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2024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400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南昌县审计局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3.7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23.70万元,比上年减少1.30万元。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缩减开支。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反映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