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行政审批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行政审批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县行政审批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行政审批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县行政审批局是主管行政审批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制定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县级部门划转和上级部门下放的投资项目、经贸商务、城管交通、文教卫生、社会事务、农业和农村事务等方面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相关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负责贯彻落实各级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组织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受理投诉举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四)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联合办理、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统一协调派驻部门窗口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五)负责规范全县行政审批行为,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六)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负责集中审批办证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七)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绩效考核;负责相关部门入驻审批大厅窗口和各乡(镇、管委会)便民惠民服务中心的指导工作,协助入驻部门做好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八)负责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南昌县行政审批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科级,现有干部职工33人,离休0人,退休0人。核定编制人数21人,其中行政编20人,工勤事业编1人。目前实有行政编2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在校学生0人。
南昌县行政审批局(部门)共有预算部门3个,包括局本级和2个所属二级预算部门。其中,行政机关1个:南昌县行政审批局;全额拨款事业部门2个: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县分中心和南昌县行政审批服务保障中心。
第二部分 南昌县行政审批局(部门)2022年
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县行政审批局(部门)2022年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县行政审批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312.32万元,比上年增加2278.58万元,增长112.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55.2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157.09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县行政审批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312.32万元,比上年增加2278.58万元,增长112.04%。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99.2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15.3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2.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万元;项目支出3413.11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268.49万元、生产建设性项目支出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144.6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4105.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9.09万元;卫生健康68.22万元;住房保障59.3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41.9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84%;商品和服务支出1294.8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0.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8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4%;资本性支出75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47%;其他支出1238.4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7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县行政审批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312.32万元,较上年增加2278.58万元,增长112.04%。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4105.6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5.21%;社会保障和就业79.0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83%;卫生健康68.2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58%;住房保障59.3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38%。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2048.0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来源为部门预算批复表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较上年增加1054.18万元,增长106.07%,增加原因主要是购买货物和购买服务的各项资金开支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228.82万元。其中,货物预算568.82万元,工程预算380万元,服务预算28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项目情况说明(部门)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资金1390万元;纳入财政绩效目标批复的项目2个,涉及资金1000万元。
1.运行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根据《南昌县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南政办发〔2017〕48号),县行政审批局隶属南昌县政府组成部门,加挂“南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行模式,主要职责为:规范全县集中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创新和落实行政审批新机制,承办县直部门划入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和推进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管理、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该运行经费是为了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经费,主要用于政务服务大厅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政务服务各类系统的维护、升级和改造费、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及日常运行管理经费等方面。
2)立项依据
政府办公室公文征求意见2018年1月2日县长签字。
3)实施主体
南昌县行政审批局机关。
4)实施方案
根据政府办公室公文征求意见2018年1月2日县长签字,同意县财政局从2018年起安排行政审批局运行专项经费500万元,核定年度专项经费预算额度。
财政按季度拨付年度运行专项经费,我局按照预算计划列支各项支出,支付过程执行相应的程序,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
5)实施周期
实施期限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
该运行经费是为了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经费,能更好满足我局日常办公和大厅工作正常运转的需要,项目投入具体测算如下:①工作人员用餐经费80万元;②公务接待费8.5万元;③办公设备、政务服务系统维护(修)费40万元;④窗口审批办证用的表格、证照、票据、办事指南等印刷费60万元;⑤广告、宣传费用51.5万元;⑥办公场所的物业费和水电费90万元;⑦进驻窗口工作人员办公用品费40万元;⑧党建经费、普法经费、档案工作经费、综治经费、纪检工作经费、法律顾问经费,预计40万元;⑨开展优化投资环境工作,为企业提供代办等服务工作经费9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通过本项目,努力践行“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的工作目标,积极打造良好的审批环境,保证县行政审批局呈现出运行顺畅﹑运转协调﹑运作规范的良好态势。
2.涉审中介评审项目
1)项目概述
根据2021年10月11日第133号《关于明确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评审费用有关事项协调会议纪要》精神,所有在南昌县投资且需报县行政审批局评审的项目(含社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核准申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评审费用以及县行政审批局在行政审批中产生的行政许可技术服务费、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原则上均由县财政承担。
本项目评审经费的主要内容是:(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核准申请报告、节能评审费;(2)特种设备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许可评审费;(3)水利项目审批专家技术评审费。
2)立项依据
2021年10月11日第133号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
南昌县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股、经济事务股、农业事务股。
4)实施方案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核准申请报告、节能评审
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组建南昌县可研、初步设计项目核准申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评审机构库,请专业的评审机构对在南昌县投资的项目进行评审。
2、特种设备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许可评审
(1)特种设备生产许可项目
按照《江西省质监局关于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的通知》2018年第1号之规定,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中的鉴定评审,不再要求申请人自行约请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机构开展,改由许可部门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同时鉴定评审机构一律不得向申请人收到技术服务费用。企业提交许可申请材料,许可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查受理后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组织对企业开展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可,技术服务费最高限价:人民币8000元/家,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机构竞价后确定鉴定评审技术机构。
(2)食品生产许可项目
企业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后,许可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受理后,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根据企业规模的大小、申请产品种类的多少、申请产品复杂难易的程度等情况,指派不少于2名具备核查资格的核查人员组成核查组对企业现场生产条件进行审查,组长由监管人员担任,根据需要聘请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核查人员参加现场核查的,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数据库”选派技术专家。对参加现场核查工作的技术专家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评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市监办发〔2019〕57号)的规定要求发放评审、验收等劳务性报酬。支付标准为组员:正高职称600元/天;副高职称500元/天;中级职称及以下400元/天。聘请的专家省内跨设区市开展工作中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用,参照我省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3、水利项目审批专家技术评审
河道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防洪要求审查同意。建设项目必须提出对防洪与河势影响评估报告,其报告编写频由具有水利(水电)行业相应资质的部门本担,评审工作由建设项目审批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按照《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厅聘请专家支付咨询等劳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赣水办字〔2019〕45号)文件要求,支付专家评审费。
5)实施周期
实施期限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
根据2021年10月11日南昌县政府第133号《关于明确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评审费用有关事项协调会议纪要》精神,原则同意所有在南昌县投资且需报县行政审批局评审的项目(含社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核准申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评审费用以及县行政审批局在行政审批中产生的行政许可技术服务费、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均由县财政承担。由县财政安排500万元作为上述评审费用年度预算资金,由县行政审批局每半年向县财政据实申报结算。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通过本项目,为保证各项审批事项顺利开展提供足额经费。合理控制政府投资项目金额,节约财政工程项目资金支出,提高办事效率,减少行政管理成本,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减少企业负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审批工作。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2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部门经营收入: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部门上缴收入:反映事业部门附属的独立核算部门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部门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部门从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