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综合管理,对全县人事工作进行综合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计划,贯彻执行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政策、法规、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
(二)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和配合专业技术人员为经济建设服务工作。
(三)按照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各类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
(四)负责全县人才流动、人事代理和人才市场管理工作;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按人事争议受理权限、范围、程序和要求处理人事争议案件;按管理权限,承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和军转干部安置工作。
(五)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的考试、考核工作,综合管理机关、事业、企业人员离退休工作。
(六)承办县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有关事宜。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
(七)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的具体方法,组织实施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工作,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管理社会保险事业机构和劳动就业服务机构。
(八)组织实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程,完善和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和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和劳动事务代理;组织实施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对职业介绍结构进行监督检查。
(九)综合管理全县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发证工作,建立和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审核和审批工作。
(十)综合管理全县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全面推行企业劳动合同制。规范管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组织实施劳动鉴定;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
(十一)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监察工作,代表县政府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权。全面开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执行劳动保障法规行为的监察,建立和执行劳动监察制度。
(十二)负责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宣传、信息和统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南昌县人社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机关1个: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中;行政编制22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7人;实有人数46人,其中:在职人数46人,包括行政人员19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7人;退休人员2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
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县人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640.16万元,比上年增加245.16万元,增长17.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3.87万元;其他收入36.2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县人社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640.16万元,比上年增加245.16万元,增长17.57%。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37.0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17.2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5.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8万元;项目支出1066.8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4.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5.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68万元;其他支出36.2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17.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44%;公用经费支出115.1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02%;其他运转类支出15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36%;特定目标类支出913.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5.68%。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县人社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03.87万元,较上年增加208.87万元,增长14.97%。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4.0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5.4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5.11%;卫生健康支出39.7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48%;住房保障支出34.6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16%;其他支出36.2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26%。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无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15.16万元,较上年减少4.64万元,减少4.2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缩减人员开支。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2.78万元。其中,货物预算22.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8万元,比上年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9.2万元,比上年无增减。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反映用于财政用于就业方面的补助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八)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附件1:2022年人社局(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