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是主管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制定全县经办业务规程和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开展经办管理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南昌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小计32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2人,实有人数40人,其中:在职人员38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3106.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77.4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095.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21.73万元,包括上年结转2021年各医院医保结算款2283.820051万元,该笔资金为关于盘活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的重新安排;其他收入10.6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3106.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77.41万元。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78.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7.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0.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6万元。项目支出3043.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10.83万元,包括上年结转2021年各医院医保结算款2283.820051万元,该笔资金为关于盘活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的重新安排。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45.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35.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10.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9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南昌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095.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66.7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34.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25.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78.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7.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0.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716.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44.3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8.18万元,其他相关支出2578.6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南昌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南昌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66.8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76万元,下降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一名在编人员退休,即减少人员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8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8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5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0辆,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城镇居民与新农合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中心运转的基本开支,办公用品及耗材正常及时采购,医保政策宣传制作等,推进全县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2)立项依据:南政发【2014】13号;南政办发【2008】59号
3)实施主体:南昌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2020.01 请款,等待资金下达,2020.01-2020.12每月及时采购医保工作所需要的办公用品,2020.01-2020.12 每月按时发放职工的福利待遇等。
5)实施周期: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 一般公共预算1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年度绩效目标:保障局内运转的基本开支,办公用品及耗材正常及时采购,医保政策宣传制作等等,推进全县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数量指标 :人员到岗率 =100%人员出勤率 =100%
质量指标:工资足额发放率 =100% 采购用品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完成及时率 =100%
成本指标:项目成本节约率 <5%
社会效益指标: 工作人员投诉率 <=0%
生态效益指标:改善办公环境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工作效率提升度 =100%
满意度指标:工作人员满意度 =100%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南昌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无增减。
公务接待8万元,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无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无增减。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医疗保险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南昌县医疗保障局机关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南昌县医疗保障局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信息化建设(项):指县医疗保障局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等方面支出。
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指县医疗保障局用于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县医保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