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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949902--2023-005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南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3-09-1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708)南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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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南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能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主管退役军人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拟定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等,移交安置工作服务管理;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就业创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牵头提出军队转业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南昌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22人,其中在职人员2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4512.6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收入合计4512.62万元,较2021年增加1811.42万元,增长67.1%,主要原因是:新增优抚资金,由原乡镇发放的资金改为我局惠农惠民一卡通发放。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512.62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4512.6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512.62万元,较2021年增加1811.42万元,增长67.1%,主要原因是:新增优抚资金,由原乡镇发放的资金改为我局惠农惠民一卡通发放;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和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51.37万元,占3.35%;项目支出4361.25万元,占96.65%;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71.23万元,决算数为451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8%。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4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订制不合理。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42.80万元,决算数为397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主要原因是:用于退役军人事务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18万元,决算数为6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4.1%,主要原因是:新增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经费支出。

(四)农业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用于发放年度考核奖。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24万元,决算数为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4%,主要原因是:减少公积金缴纳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3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31.37万元,较2021年减少143.55万元,下降52.2%,主要原因是:规范发放津补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持平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21年减少30.8万元,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均在项目列支。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因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因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万元,减少0%。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着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0批,累计接待20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1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285.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75.34%。

组织对“优抚专项”、“60岁参战人员补助”等1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85.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1.优抚专项项目

根据南政办抄字〔2012〕133号、2009年第20号协调会会议纪要。我县优抚对象4780人,2022年优抚走访对象经费440万;驻县走访部队,2022年部队走访项目经费160万;根据《县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2019年第20号),申报一至六级伤残人员医疗保障项目经费180万;一至六级伤残人员护理费80万元;优抚对象“三免四减半”医疗经费1万元,2022年县本级项目经费860万元。

2.60岁参战人员补助项目

根据南政办抄字〔2021〕51号文件精神,全县60周岁以上农村籍和城镇无业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865元。2022年县本级项目经费600万元。

3.自谋职业安置、自主就业项目

根据洪府发〔2016〕39号文件精神,年度退役士兵总人数×4500元/月×士兵军龄=总金额,2022年度县本级项目经费400万元。

4.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项目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2000〕12号文件精神,按最低生活标椎发放6个月,年度退役士兵总人数×最低生活保障金/月=总金额,为解决2021年转业士官一次性生活费44人,2022年度县本级项目经费20万。

5.服务中心工作经费项目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19〕9号)、《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全面落实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经费保障机制的紧急通知>》(赣财社〔2019〕9号)、《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印发<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指南>》(赣退役军人发〔2019〕15号)文件精神要求,根据县政府第89次县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就业创业、帮扶解困、信访维稳、购买服务、褒扬纪念、信息化建设,2022年服务中心工作经费200万元。

6.“两参”人员生活和门诊补助项目

根据《南昌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文件》(南信访联发〔2020〕7号),“两参”人员生活2022年县本级项目经费116万元。根据南政办抄字〔2018〕59号文件精神,我县涉及“两参”人员为140人,标准为每人每年260元,“两参”人员门诊补助2022县本级项目经费4万元。

7.工作经费项目

用于日常机关运转,会务、党建、党风廉政、文明创建等,2022年工作经费65万元。

8.社保接续项目

根据赣财社〔2020〕2号文,第二款第二条规定:退役士兵补缴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所需政府补助资金,由同级财政全额负担。另根据南办字〔2019〕75号文,第四款第三条规定:退役士兵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经相关部门认定的补缴社会保险申请办理表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目前医疗保险面临退休人员55人、合计断缴月数2665个月,按当前缴费基数单位部分,2022年度县本级项目经费60万元。

9.立功受奖项目

为做好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慰问金发放工作。根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南政办抄字〔2019〕159号)文件精神,“对当年荣立个人二、三等功的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分别给予每个家庭0.3万元、0.1万元慰问金”。按每个乡镇每季度1人立三等功测算,全县20个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全年慰问金发放,2022年度县本级项目经费10万元。

10.双拥工作经费项目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实施办法>和<江西省双拥模范>》随着双拥工作常态化开展,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开展双拥活动、进行双拥宣传、军地联席会议,各项双拥走访慰问活动,“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嫂”、“最美双拥人物”宣传、评选活动,总结表彰及发放证书等,乡镇星级服务站评比活动,双拥工作经费纳入评比考核,根据县政府第89次县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22年度县本级项目经费50万元。

11.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升改造及奖补经费项目

根据县政府第89次县长办公会会议纪要,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经费及示范点建设奖补资金,打造20个乡镇级,其中金湖管理处、银湖管理处、银三角管委会、八月湖街道及所辖村(社区)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其他乡镇及所辖村(社区)所需资金按照县财政承担60%,乡镇承担40%的标准执行。2022年打造100个村(社区)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示范点,金湖管理处、银湖管理处、银三角管委会、八月湖街道18个,由县级财政全部承担。其他乡镇62个,由县财政承担60%,乡镇承担40%。2022年度县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经费及示范点建设奖补资金860.9万元。

12.民兵教练员招聘工作经费项目

为保障南昌警备区和县民兵训练基地训练教学、日常管理维护的实际需要。根据南昌县人武部呈批件,招聘民兵教练员4名,按照每人每年10万元。2022年县本级项目经费40万元。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将在单位决算公开中反映优抚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优抚专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60万元,执行数为8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对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及驻县部队走访等;二是帮优抚对象解决医疗问题等。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机关运行维护需求大,预算无法满足,而财政预算经费有限,无法满足实际需要。

二是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短,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对预算绩效管理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精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资金的合理管控,全面加强预算管理及资金的集中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各类项目资金的使用,及时加强资金的风险管控,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由于绩效评价工作要求高,工作量大,涉及项目业务、财务、效益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对各预算部门、财政部门的机构能力和人员素质来说,无疑是一场严峻的考验,只有通过进行多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相关人员素质,才能真正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80899):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2080901):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2080905):反映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2082899):反映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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