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南昌县财政局通知,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公开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我单位即开展2023年度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本部门绩效监控开展情况
(一)项目年度预算监控情况
截止2023年6月底南昌县公安局项目监控下达26个,预算批复金额共计29819.46万元,跟踪期执行数13453.16万元,跟踪期执行率45.11%。
1.南昌县公安局局本级监控项目13个,预算批复金额共计15522.96万元,跟踪期执行数7829.3万元,跟踪期执行率50.4%。
2.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监控项目9个,预算批复金额共计13451.5万元,跟踪期执行数5424.5万元,跟踪期执行率40.3%。
3.南昌县看守所监控项目4个,预算批复金额共计845万元,跟踪期执行数199.36万元,跟踪期执行率23.6%。
(二)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1. 绩效监控目的、对象和范围
根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南政办发[2019]93号)及《南昌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推进南昌县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南财绩 [2022] 3号)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决定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本次绩效运行监控对象为下达的南昌县公安局2023年度财政项目资金。
2.绩效监控方式方法
绩效运行监控采取部门绩效监控和财政绩效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南昌县公安局是实施预算绩效监控的主体,牵头负责组织部门本级及二级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监控工作,对所属单位的绩效监控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向财政部门集中报送绩效监控结果。
3.绩效监控工作过程
(1)收集绩效监控信息。预算执行单位对照绩效目标,以绩效目标执行情况为重点收集绩效监控信息。
(2)分析绩效监控信息。预算执行单位在收集上述绩效信息的基础上,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并对预计年底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做出说明。
(3)填报绩效监控系统。预算执行单位在分析绩效监控信息的基础上填报预算一体化系统中的绩效监控,并作为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后绩效评价的依据。
二、综合监控结果
2023年1-6月,南昌县公安局项目绩效监控共下达26个项目,为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同时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的足额预算和及时下达,对项目的政策依据进行严格把关;督促项目按进度实施;做到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做好项目的调整,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支付依据符合规定。评价小组一致认为:项目资金实施可行、政策执行有力、资金落实到位、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对项目的监督及时准确。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预算项目执行完成情况来看,预算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继续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做好预算项目资金合理统筹安排以及监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