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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v907478--2024-001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南昌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4-02-0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331002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所属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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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4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分南昌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4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南昌县公安局所属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划;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转籍、过户、转出、转入等;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补发,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的考试;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开展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宣传;负责交警部门科技项目的开发、科技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道路的巡逻,纠正交通违章,维护交通秩序,处理突发事件,配合开展警卫工作。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内设科室15个,包括:办公室、分控中心、车管所、秩序中队、莲塘中队、小蓝中队、昌南新城中队、新洪大中队、直属二中队、广福中队、沙潭中队、塘南中队、塔城中队、蒋巷中队、事故处理中队

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共有预算单位1 个,为行政机关。编制人数在县公安局;实有人数168人,其中:在职人数121人,包括行政人员103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18人;;退休人员 47人。

部分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4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部分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4单位预算

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5625.32万元,上年减少5258.03万元,下降48.3%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25.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58.03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经费减少;其他收入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南昌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支出预算总额为5625.32万元,上年减少5258.03万元,下降48.3%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经费减少。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975.32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7.9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34.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8万元;项目支出26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89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86.1万元、资本性支出1663.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行政运行2749.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705.03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经费减少,导致支出减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50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没有安排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行政单位离退休8.72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0.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做了行政运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77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25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增加行政单位医疗66.21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增加住房公积金73.67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2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增加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834.74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7.3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7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07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没有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1114.6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239.1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资本性支出1663.9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63.9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没有安排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125.32万元,较上年减少958.03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经费减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行政运行2749.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05.03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经费减少,导致支出减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50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没有安排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行政单位离退休8.72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0.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做了行政运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77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25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增加行政单位医疗66.21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增加住房公积金73.67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2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975.32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7.9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34.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8万元;项目支出21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89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86.1万元、资本性支出1663.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4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1114.6万元,上年预算增加968.29万元,增长66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设了商品和服务支出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2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6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6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731日,单位共有车辆3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33辆。

2024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4

项目情况说明

1.保安员工资项目:聘请保安员维护交通秩序

1)项目概述全县各交通路口上的交通秩序员,承担了维护全县各路口交通秩序,引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养成良好出行习惯等大量工作,也为我县文明城创建做出了很大贡献。

2)立项依据:南昌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4)实施方案《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保安员管理实施方案》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130万元

2.检验鉴定费项目:聘请司法鉴定中心对交通事故做司法鉴定

1)项目概述:通过招标确认三家司法鉴定中心对我县辖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检验鉴定。

2)立项依据:南昌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4)实施方案《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案件司法鉴定实施方案》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120万元

3.停车费拖车费项目:对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车辆施救清障暂扣车辆停车保管服务

1)项目概述该项目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对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车辆施救清障暂扣车辆停车保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立项依据:南昌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4)实施方案《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案件停车、拖车管理实施方案》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400万元  

4.交警电子警、交通信号灯的新增和维修项目:对全县电子警察和交通信号灯的新增和维修

1)项目概述维护我县良好的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对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等设备实现智能化管控。

2)立项依据:南昌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4)实施方案《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新增电警、信号灯实施方案》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1500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财政拨款经费不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10万元。主要原因财政拨款经费不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10万元。主要原因财政拨款经费不足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公安的基本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映各级公安的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公安退休人员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24年南昌县公安局项目绩效申报表

2024年南昌县交通管理大队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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