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预算安排的资金情况,以事实为依据,从投入管理指标、产出指标、效果指标和满意度指标,进行客观公正地自评。经自查自评以及部门评价,2023年度我局各项指标任务总体评价较好,现将有关绩效自评报告及部门评价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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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v907478--2024-004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南昌县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4-05-30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按照《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预算安排的资金情况,以事实为依据,从投入管理指标、产出指标、效果指标和满意度指标,进行客观公正地自评。经自查自评以及部门评价,2023年度我局各项指标任务总体评价较好,现将有关绩效自评报告及部门评价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