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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0/2018-1436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城管委 生成日期: 2018-11-0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县城市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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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城市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草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县城市管理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草拟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行政规章;编制城市管理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行业作业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综合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县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对各乡镇、各管理处(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进行检查、考核、评比。

3、负责编制县城控规区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和城市维护费的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财务审计。

4、负责市容环卫、市政设施(含雨污管网)、公共照明、户外广告、余(渣)土运输、停车泊位和公共自行车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县管道路、桥梁隧道、人行地下通道、雨污管网、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果壳箱等市政、市容环卫设施以及道路公共照明(含景观照明)等设施的正常维护和管理;并对各乡镇、各管理处(管委会)管理的市容环卫、市政设施(含雨污管网)、公共照明、停车泊位、余(渣)土运输、停车泊位和公共自行车等进行行业协调、指导;负责澄碧湖公园市政环卫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5、负责城市道路挖掘许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的审核工作;负责城区占用及拆除、迁移、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动车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停放收费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城市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和全县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与县城控规区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市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选址、设计、竣工验收工作。

6、负责城市环卫作业、余土运输和雨污管网维护、建筑物清洗作业等经营企业的资质审核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沿街建筑物立面市容和临街景观及灯饰亮化的管理;负责户外广告的规划和审批。

8、负责县城控规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基建渣土等固体废弃物的排放、运输、处置工作。

9、根据依法授权负责行使对县管道路的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环境保护、公安交通、工商、人民防空、房产、建筑、殡葬、预拌混凝土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处罚权。

10、负责组织全县性城市管理专项活动;负责对县城控规区以外乡镇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11、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2、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8个,包括:南昌县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南昌县城南公用事业管理所、南昌县城北公用事业管理所、南昌县莲塘路灯管理所、南昌县象湖新城公用事业管理所、南昌县银三角公用事业管理所、南昌县澄碧湖公园管理处、南昌县小蓝公用事业管理所。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275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 267人;年末实有人数376人,其中在职人员29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77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2862.5万元,较上年增长44.6%;本年收入合计32862.5万元,较上年增长44.6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县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管护市场化服务外包项目、市政道路维修维护工程项目、王家精品社区改造项目、城区老旧社区综合改造项目、环卫垃圾车设备采购等公共设施及服务,社区改造工程2017年度投入资金同比上年有所较大的增长。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2862.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 0万元,占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占0 %;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32862.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2862.5万元,较上年增长44.6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县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管护市场化服务外包项目、市政道路维修维护工程项目、王家精品社区改造项目、城区老旧社区综合改造项目、环卫垃圾车设备采购等公共设施及服务,社区改造工程2017年度投入资金同比上年有所较大的增长。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9693万元,占29.5%;项目支出 23169.5万元,占70.5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308.4万元,决算数为328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89.86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县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管护市场化服务外包项目、市政道路维修维护工程项目、王家精品社区改造项目、城区老旧社区综合改造项目、环卫垃圾车设备采购等公共设施及服务,社区改造工程2017年度投入资金同比上年有所较大的增长。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7.2万元,决算数为14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46%;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8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2.9万元,决算数为7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2.2万元,决算数为2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598.5万元,决算数为283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89%;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9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7.6万元,决算数为1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 5594.7万元,较上年增长113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2602.7万元,较上年下降11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55万元,较上年增长31%,主要原因是:银三角公用管理所2017年新增26人(退伍士官)人员经费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640.7万元,较上年增长184%,主要原因是:采购环卫作业车,市政窨井盖更换等设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2万元,决算数为13.6万元,完成预算的64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47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 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万元,决算数为0.2万元,完成预算的2.6 %,决算数较上年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象湖新城公用事业管理所开支公务接待费0.2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4万元,决算数为1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30%。主要原因是:委下属7个事业单位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 628.4万元,较上年增长200 %,主要原因是:创文期间产生相关业务费用、退广告牌租赁费(非税收入)等。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407.1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3.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7.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64.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96辆。均属下属事业单位环卫作业技术车辆等。

2017年部门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为0。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根据财政部门关于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加强了财政资金绩效运行工作,构建部门绩效管理机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落实绩效责任等方式,全面收集相关数据,力求客观准确的反应部门绩效情况,逐步规范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南昌县城市管理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9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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