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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502352--2022-007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南昌县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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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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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南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县政府主管城市管理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本县城市管理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行业作业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综合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县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对各乡镇、各管理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进行检查、考核、评比。

3.负责编制县城控规区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和城市维护费的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财务审计。

4.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管道排水排污、公共照明(含景观照明)、户外广告、渣(余)土运输、停车泊位、城市燃气、农村清洁工程等行业管理工作,对有关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测、调度、和应急处置。

5.负责县管道路、桥梁隧道、人行地下通道、公园、广场、园林绿化、城市管道排水排污、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果壳箱等市政、市容环卫设施以及道路公共照明(含景观照明)等设施的正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并对各乡镇、各管理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管理的市容环卫、市政设施、公共照明、停车泊位、余(渣)土运输等进行行业协调、指导。

6.负责城市道路挖掘许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的审核工作。负责城市管道排水排污、管道燃气、户外广告、园林绿化及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拆、改、迁工程建设等行政审批事项实施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机动车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停放收费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城市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和全县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与县城规划区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市容环卫、城市管道排水排污、园林绿化、公共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选址、设计、竣工验收工作。

7.负责城市供水、排水排污管理,负责建成区范围内水面管理(穿越性河湖除外)及污水处理。参与城市管道排水专项工程的审查,城区新、改、扩建管道排水工程竣工验收。

8.负责城市环卫作业、渣(余)土运输和雨污管网维护、建筑物清洗作业等经营企业的资质审核、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监督考核工作。负责沿街建筑物立面市容、临街景观及灯饰亮化的管理。负责制定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的规划、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县城控规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基建渣土等固体废弃物的排放、运输、处置工作。统筹指导、组织协调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广实施。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

11.根据依法授权负责行使对县管道路的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环境保护、公安交通、工商、人民防空、房产、建筑、殡葬、预拌混凝土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处罚权。

12.负责对全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指导协调、指挥调度和监督检查。组织全县城市管理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查处跨区域和重大城管执法案件。负责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察。负责行使县本级承担的城管执法职能。受理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13.负责巩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的统筹部署、组织调度、督查考评。负责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指导乡镇开展相关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14.负责全县公园的行业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园绿地、生产绿地、居住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的行业指导和管理。组织实施城市市政建设的绿化工程。

15.负责城市管理科技创新,教育培训工作。牵头实施全县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6.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7.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1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财务审计股、政策法规监督股、督查考核股、综合业务股、园林绿化管理股、市容环卫管理股、广告固废管理股、市政设施管理股、路灯燃气监管股。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72人,其中在职人员72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0  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 294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11 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53,647.73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752.26万元,较2020年增加5761.99万元,增长581.86%;本年收入合计46895.47万元,较2020年减少37146.82 万元,下降44.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同比上年有所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3647.7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53647.7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3647.73万元,较2020年减少38076.77 万元,下降41.5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同比上年有所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 6852.74 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结转资金在2021年项目支出。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4562.93万元,占8.5%;项目支出49084.8万元,占91.5%;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583.04万元,决算数为53,64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83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标及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等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59万元,决算数为75.5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好,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社保缴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58万元,决算数为  6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好,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社保缴费。

(四)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新增污水处理费用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034.35万元,决算数为3113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64%,主要原因是:环卫园林服务外包等项目未及时结算,导致项目预算资金未完成年初预算指标。

(六)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00万元,决算数为421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主要原因是:园林绿化项目资金和原林业局移交项目资金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6.9万元,决算数为42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32.29%,主要原因是:老旧社区改造项目工程资金部分列入住房保障支出类。

(八)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72.62万元,决算数为188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2%,主要原因是:老旧社区改造项目债券资金。

(九)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3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2%,主要原因是:垃圾车采购使用债券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62.93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778.19 万元,较2020年增长  2719.57万元,增长256.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780.01万元,较2020年减少582.56万元,下降42.75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过紧日子,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73  万元,较2020年增加2.09 万元,增长79.1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较2020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决算数为0.34万元,完成预算的 5.67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2万元,下降37.0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决算数为0.34万元,完成预算的 5.67%,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 0.2 万元,下降 37.04 %,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  批,累计接待 4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 人次,主要为: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 万元,增长  0%,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2.56万元,降低 42.75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91.8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98.4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693.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5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2583.04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99%。 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总体评分为“良”,项目运行较为规范。但也存在部分不足之处:加强监管、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等问题,相应提出了整改措施。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将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选一个项目)进行公开。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县城控规区环卫市场化外包服务

主管部门

南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实施单位

南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2410

22410

20931

10

93.4%

9.34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2410

22410

20931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明确责任、强化管理,量化考核、按质付费,绩效管理、服务民生,公开透明、便于执行”的原则,进一步提升我县道路清扫保洁、园林绿化管护、公厕管护水平。

全面促进我县城市管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擦亮“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两块金字招牌。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

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消杀消毒覆盖率

100%

100%

20

20

质量指标

路面整洁度

100%

80%

15

12

时效指标  

路面清洁及时性

100%

80%

5

4

成本指标

成本节约率

5%

6.6%

10

10

效益

指标

(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产生就业岗位

100%

80%

5

4

社会效益

指标

文明城市评选

100%

100%

10

10

生态效益

指标

环境卫生、绿色环保

100%

90%

10

9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外包合同签订合规性

100%

80%

5

4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5%

10

10

总分

100

92.34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南昌县城市管理局(本级)

      2.城管执法局本级绩效公开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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