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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502352--2024-001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南昌县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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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001南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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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县城管执法局是局本级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本县城市管理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行业作业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综合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县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对各乡镇、各管理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进行检查、考核、评比。

3.负责编制县城控规区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和城市维护费的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财务审计。

4.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管道排水排污、公共照明(含景观照明)、户外广告、渣(余)土运输、停车泊位、城市燃气、农村清洁工程等行业管理工作,对有关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测、调度、和应急处置。

5.负责县管道路、桥梁隧道、人行地下通道、公园、广场、园林绿化、城市管道排水排污、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果壳箱等市政、市容环卫设施以及道路公共照明(含景观照明)等设施的正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并对各乡镇、各管理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管理的市容环卫、市政设施、公共照明、停车泊位、余(渣)土运输等进行行业协调、指导。

6.负责城市道路挖掘许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的审核工作。负责城市管道排水排污、管道燃气、户外广告、园林绿化及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拆、改、迁工程建设等行政审批事项实施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机动车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停放收费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城市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和全县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与县城规划区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市容环卫、城市管道排水排污、园林绿化、公共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选址、设计、竣工验收工作。

7.负责城市供水、排水排污管理,负责建成区范围内水面管理(穿越性河湖除外)及污水处理。参与城市管道排水专项工程的审查,城区新、改、扩建管道排水工程竣工验收。

8.负责城市环卫作业、渣(余)土运输和雨污管网维护、建筑物清洗作业等经营企业的资质审核、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监督考核工作。负责沿街建筑物立面市容、临街景观及灯饰亮化的管理。负责制定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的规划、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县城控规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基建渣土等固体废弃物的排放、运输、处置工作。统筹指导、组织协调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广实施。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

11.根据依法授权负责行使对县管道路的市容环境卫生、

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环境保护、公安交通、工商、人民防空、房产、建筑、殡葬、预拌混凝土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处罚权。

12.负责对全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指导协调、指挥调度和监督检查。组织全县城市管理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查处跨区域和重大城管执法案件。负责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察。负责行使县本级承担的城管执法职能。受理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13.负责巩固“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的统筹部署、组织调度、督查考评。负责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指导乡镇开展相关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14.负责全县公园的行业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园绿地、生产绿地、居住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的行业指导和管理。组织实施城市市政建设的绿化工程。

15.负责城市管理科技创新,教育培训工作。牵头实施全县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6.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

府信息公开工作。

17.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南昌县城管执法局属于行政单位,内设股室7个,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财务审计股、政策法规股、园林绿化股、市政设施管理股、市容环卫管理股。

编制人数合计88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74人。实有人数47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72人,包括行政人员14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58人;退休人员小计15人。遗属人数2人。聘用人员386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城管执法局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县城管执法局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县城管局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46980.41万元,较上年减少11291.49万元,下降19.38%,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480.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08.5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工程项目结算;其他收入1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结算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县城管执法局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46980.41万元,较上年减少11291.49万元,下降19.38%,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资金减少。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351.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9.5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协管员经费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20.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2万元;项目支出436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701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与工程项目结算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4.2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600万元,资本性支出13380万元,其他支出29204.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功能科目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经费安排变动;卫生健康支出111.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协管员经费增加;节能环保支出39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环卫保洁与污水处理项目经费增加;城乡社区支出6120.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26.4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水环境治理运作项目支出、新增雄溪河协管员工资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16.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7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入职人员增加;其他支出1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120.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2.6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协管员人员经费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66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4.56万元,主要原因是环卫保洁经费等项目经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51,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压减;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6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水环境治理项目支出;资本性支出133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2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结算增加;其他支出2920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129.2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南昌县城管执法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5480.41万元,较上年增加2209.51万元,增长5.10%,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与环卫保洁、污水处理等项目经费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功能科目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经费安排变动;卫生健康支出111.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协管员经费增加;节能环保支出39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环卫保洁与污水处理项目经费增加;城乡社区支出6120.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26.4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水环境治理运作项目支出、新增雄溪河协管员工资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16.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7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入职人员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351.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9.5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协管员经费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20.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2万元;项目支出421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9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结算增加;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44.2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600万元,资本性支出13380万元,其他支出27704.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225.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64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新增协管员人员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南昌县城管执法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7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48.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1.城区环卫保洁、绿化管护、公厕管护、垃圾中转站管养及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外包项目:

1)项目概述:为南昌县城区环卫保洁、绿化管护、公厕管护、垃圾中转站管养及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外包。

2)立项依据:2017年县政府办会议纪要26号(关于市场化服务外包推进工作有关问题协调会)等文件规定。

3)实施主体:局本级

4)实施方案:南政办发〔2022〕10号 关于印发《南昌县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管护市场化服务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

5)实施周期:2024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250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年度保洁经费

=25000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每月计划完成项目

=10个

质量指标

项目保洁达标率

≥95%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性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升城市营商环境率

≥90%

社会效益指标

文明城市、卫生县城评选

≥9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市民满意度

≥95%

2.城管执法平台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执法系统年度维运费,执法系统前期采购项目尾款。

2)立项依据:县政办【2022】89号纪要。

3)实施主体:局本级

4)实施方案:县政办【2022】89号纪要

5)实施周期:2024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6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年度运维费

=60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执法平台数量

=1个

质量指标

执法设备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执法数据传输及时性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人员经费节约率

≥20%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执法工作效率

不断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执法人员使用满意度

≥95%

3.             城管执法项目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对建成区街面执法、农房督查、住宅小区执法等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南发改(2019)46号、县政办(2014)9

号等纪要。

3)实施主体:局本级

4)实施方案:确保县城管综合执法业务开展能力的提升,给执法队员提供有利后勤保障,高质量不断提高南昌县城管执法水平。

5)实施周期:2024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6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执法项目经费

=600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街面执法、农房督查、住宅小区执法、市民投诉评查报告等

=12次

质量指标

执法报告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性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升城市营商环境率

≥90%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法制环境、优化营商环境

不断完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城管执法满意度

≥90%

4.             非机动车整治项目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为持续巩固我县建成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成果,推动城市长效化、常态化、精心化管理,需要常态化开展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

2)立项依据:2022年县政办(2022)59号纪要。

3)实施主体:局本级

4)实施方案:根据2022年县政办(2022)59号纪要实施。

5)实施周期:2024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6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预算年度安排数

=60万元

社会成本指标

城市承载率

=100%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城市环境承载率

=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年度整治车辆数量

10000辆

质量指标

整治操作规范率

=100%

时效指标

整治及时性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升城市营商环境

不断提升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城市面貌

不断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城市居民满意度

≥90%

5.             进城车辆冲洗站项目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为有效地防治我县大气污染情况,对进城车辆冲洗。

2)立项依据:县政府办(2022)143号纪要。

3)实施主体:局本级

4)实施方案:根据洪府办发〔2022〕41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5)实施周期:2024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冲洗站经费

=100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冲洗数量

=1个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冲洗进城车辆及时性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升城市形象、提高营商环境

不断提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进城车辆形象

不断提升

生态效益指标

提升城市环境

≥9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使用人员满意度

≥95%

6.垃圾分类项目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健全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

2)立项依据:《2022-2023年度南昌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南政办发〔2022〕92号)

3)实施主体:局本级

4)实施方案:根据《2022-2023年度南昌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南政办发〔2022〕92号)

5)实施周期:2024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10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年度项目经费

=1000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每日完成垃圾处理量

≥100吨

质量指标

可回收利用率

≥35%

时效指标

分类垃圾清运及时性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升城市营商环境率

≥90%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城市文明城市评选率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0%

7.燃气管理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对全县燃气行业检查、督查和业务指导。

2)立项依据:洪府办发2023(97)号

3)实施主体:局本级

4)实施方案:根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14)号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城镇燃气安全整治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办发2023(97)号)

、南昌市燃气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2017年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洪燃安办发2017(7)号)。

5)实施周期:2024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6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年度燃气专项经费

=600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对全县18家燃气经营企业检查、督查和业务指导

=18次

质量指标

燃气行业规范标准达标率

=100%

时效指标

完成全年任务及时性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升城市安全指数,提高营商环境

不断提高

社会效益指标

无重大燃气事故

=0个

生态效益指标

提高天然气用户使用比率,改善生态环境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燃气用户满意度

≥95%

8.日常创建运转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提供统筹部署、组织调度和督查考评提供保障

2)立项依据:县政府(2021)150纪要

3)实施主体:局本级

4)实施方案:根据县政府(2021)150纪要

5)实施周期:2024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8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年度创建工作经费

=80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创建工作数

=1个

质量指标

项目完成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性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升城市营商环境

不断提升

生态效益指标

环境整治达标

≥9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城市居民满意率

≥95%

9.市政、环卫、绿化管养用水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全建成区市政、环卫、绿化管养用水保障。

2)立项依据:县政府办(2023)72号

3)实施主体:局本级

4)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南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专题协调会议纪要(县政府办[2023]72号)

5)实施周期:2024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28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预算内控制率

=280万元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生态环境承载率

=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包干用水项目数

=3个

质量指标

水质达标率

=100%

时效指标

通水保障及时性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升城市营商环境率

不断提升

社会效益指标

营造干净、整洁的市民环境

=100%

生态效益指标

未造成周边环境损害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用水单位满意度

=100%

10.水环境治理运维费项目:

1)项目概述:推进驻昌单位雨污分流整治,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是推动南昌高质量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履行生态环保的义务和责任。

2)立项依据:县长办公会2023年第53次

3)实施主体:局本级

4)实施方案:根据县长办公会2023年第53次

5)实施周期:2024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6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年度项目经费

=600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排水单元达标创建

=154个

质量指标

项目完成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按时完成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项目实施对城市营商环境提升

≥90%

社会效益指标

污水排放改善率

不断完善

生态效益指标

提升水资源水质安全

不断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公众满意度

≥95%

11.污水处理项目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日常监管,每月及时根据污水处理量支付污水处理费。

2)立项依据:县长办公2019年(65)号、县长办公2023年(53)号、县长办公2019年(66)号等纪要。

3)实施主体:局本级

4)实施方案:根据县长办公2019年(65)号、县长办公2023年(53)号、县长办公2019年(66)号等纪要。

5)实施周期:2024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130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年度污水处理经费

=13000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污水厂数量

=5个

质量指标

污水处理达标率

=100%

时效指标

污水处理及时性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升城市营商环境率

不断提升

社会效益指标

城市影响力提升

≥90%

生态效益指标

水质达标提升

不断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第三方满意度

≥95%

12.协管人员公用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为巩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提升南昌县城市形象,对聘请城管协助管理员386人,主要参与城市主次干道市容市貌、市政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协助城管综合执法工作,提升南昌县城市管理水平,全年完成。

2)立项依据:县长办2017(16)纪要

3)实施主体:局本级

4)实施方案:根据县长办2017(16)纪要

5)实施周期:2024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35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年度协管员经费

=355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聘用协管员人数

=386个

质量指标

聘用协管人员方综合素质达标率

=100%

时效指标

街面执法、农房督查、住宅小区执法、市民投诉评查满意度调查报告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城市市容市貌、增加就业人数386人

不断完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聘请人员满意度

≥95%

13.雄溪河新增协管人员工资项目:

1)项目概述:为满足雄溪河、外滩公园的管理和维护工作需求,给协管队员提供有力基本保障,高质量高标准提升雄溪河、外滩公园的管理。

2)立项依据:县政办2022(37)、2021(108)号纪要

3)实施主体:局本级

4)实施方案:根据县政办2022(37)、2021(108)号纪要

5)实施周期:2024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3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年度新增协管员工资

=300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聘用协管员人数

=73人

质量指标

聘用协管人员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协管员巡查到位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就业率

增加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聘请人员满意度

≥90%

14.中队规范化建设项目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按照《南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办公场所外观标准设计规范》要求,对县城管执法大队金湖中队、东新中队、余土中队、泊位中队、陆港新城中队需进行正规化建设。

2)立项依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32)2022年4月2日

《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181)2022年12月26日

3)实施主体:局本级

4)实施方案:根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32)2022年4月2日

《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181)2022年12月26日

5)实施周期:2024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9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年度中队建设经费

=94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公场所正规化建设

=5个

质量指标

项目完成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及时性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不断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业主满意度

≥95%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县城管执法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5.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5.7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压缩不必要的会议、公务接待等活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支出(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七)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独立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局(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建设方面的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工程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802001南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预算公开表

      2.802001南昌县城管执法局(本级)14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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