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社区基层组织建设,明确村、社区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促进我镇村、社区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各村、社区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集体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计成员
本次审计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胡兵负责组织实施,审计所、纪检办、财政所和经管站部分人员参加,相关财务人员及各村、社区全力配合。
二、审计时间
审计时间从2020年10月10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具体时间以审计进度为准)。
三、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的跨度自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四、工作要求
村、社区审计工作要以《村委会、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财经法规为依据,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进行审计。审计组的同志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实事求是,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泄漏审计情况。请各村、社区接通知后,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及时报账、结账。负责村、社区财务会计要及时做账,装订成册,请各参加审计人员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安排,确保审计财务工作圆满完成。
莲塘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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