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幽兰镇人民政府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幽兰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县幽兰镇人民政府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县幽兰镇人民政府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幽兰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县幽兰镇人民政府是幽兰镇所属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和省、市、县政府对发展幽兰镇人民政府经济的有关决定。
2、研究制定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适合幽兰镇人民政府特点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4、负责镇人民政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做好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管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镇政府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考评和报批工作,负责镇政府的人才交流、业务培训。
5、负责编制镇政府财政预决算,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财税征管工作,组织筹措各类建设资金。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政府的授权,对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实行统一规划,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幽兰镇人民政府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做好幽兰镇人民政府的建管、城管、房管和环境保护及园林绿化工作。
7、负责镇政府机关和镇政府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 负责镇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各项统计工作。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及协调垂管单位在镇政府开展的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南昌县幽兰镇人民政府下设办公室9个,包括:党政办、党建办、纪委、应急办、城乡建设办、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大办、农业农村办、。
编制人数小计85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45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8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85人,包括行政人员4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45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63人。遗属人数7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幽兰镇人民政府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县幽兰镇人民政府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县幽兰镇收入预算总额为18086.69万元,较上年减少2528.46万元,下降12.27%,主要原因是税收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86.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28.45万元,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乡镇各项支出;其他收入10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资金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县幽兰镇收入预算总额为18086.69万元,较上年减少2528.46万元,下降12.27%,主要原因是税收减少。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0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增加539.2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调增标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85.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3.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14万元、资本性支出12.8万元;项目支出16080.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67.66万元,主要原因是合理优化各类项目;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8.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4.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2.43万元、资本性支出13900.27万元,其他支出45.1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94.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839.19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运转减少及功能科目有所调整;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582.39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12.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0.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2.76万元、农林水支出8177.67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14.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6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1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943.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7.42万元,主要原因是奖金制度改革;商品和服务支出917.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23.23万元,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66.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30.89万元,主要原因是经济类科目有所调整;资本性支出13913.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2.93万元,主要原因是经济类科目有所调整;其他相关支出45.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安排相关预算。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南昌县幽兰镇财政拨款支出8086.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28.45万元,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乡镇各项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94.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839.19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运转减少及功能科目有所调整;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582.39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12.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0.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2.76万元、农林水支出8177.67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14.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6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1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0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增加539.2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调增标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85.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3.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14万元、资本性支出12.8万元;项目支出16080.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67.66万元,主要原因是合理优化各类项目;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8.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4.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2.43万元、资本性支出13900.27万元,其他支出45.1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917.9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23.23万元,下降47.28%,主要原因是落实上级过紧日子的文件精神。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设备0万元。
(九)绩效项目情况说明
幽兰镇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有两个项目
1.乡镇上年系统结转项目
1)项目概述:乡镇上年系统结转是指上一年未用完指标结转到下一年继续用于专款支付和政府运行;
2)立项依据:必要性,项目现实需求迫切;
3)实施主体:幽兰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计划合理,有必要可行性,研究程序规范;
5)实施周期:预期2024年一年内支付完
6)年度预算安排:6080.59万元
2.乡镇其他收入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乡镇其他收入资金是指除预算资金外的其他资金,用于支付村级组织补助及乡镇部门工作经费等.
2)立项依据:必要性,项目现实需求迫切;
3)实施主体:幽兰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计划合理,有必要可行性,研究程序规范;
5)实施周期:2024年内支付;
6)年度预算安排:10000万元.
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0申报。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上年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0申报。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八)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款、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九)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款、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初中的资助,如捐款、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一)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普通高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普通高中的资助,如捐款、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