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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765668--2024-001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南昌县塔城乡 生成日期: 2024-02-0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县塔城乡人民政府2024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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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塔城乡人民政府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塔城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  南昌县塔城乡人民政府2024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分  南昌塔城乡人民政府2024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塔城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促进经济发展。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

(三)组织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乡镇“三农”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教育体育、民政、财政、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四)实施综合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

(五)维护社会稳定。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六)指导基层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居)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务公开,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七)监督专业管理。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八)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居)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九)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业强镇步伐;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

(十)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南昌县塔城乡人民政府共有预算单位1个,为南昌县塔城乡人民政府。

编制人数合计6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4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10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2人,包括行政人员2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38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30人。遗属人数11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塔城乡人民政府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县塔城乡人民政府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县塔城乡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8771.04万元,较上年增加567.84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1.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7.8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他收入5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县塔城乡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8771.04万元,较上年增加567.84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对民生支出投入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90.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3.81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社保提标增加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40.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04万元、资本性支出13.3万元;项目支出7380.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4.02万元,主要原因是对民生支出投入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3.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02.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0.35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484.86万元,资本性支出19.55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2789.6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7.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9.19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践行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教育支出0.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9.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其他支出未细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1.6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其他支出未细化;卫生健康支出90.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4.92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支出减少;节能环保支出1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5万元,主要原因是保护生态环境支出增加;城乡社区支出724.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4.71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环境支出增加;农林水支出1739.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7.92万元,主要原因是打造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交通运输支出2.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其他支出未细化;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46.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5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674.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2.21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社保提标增加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3621.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6.26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项目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7.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17万元,主要原因是惠农补助标准提高;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484.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5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资本性支出32.8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主要;其他支出2789.68万元,增加103.66万元,主要原因是临时性支出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南昌县塔城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771.04万元,较上年增加567.84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7.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9.19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践行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教育支出0.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9.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其他支出未细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1.6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其他支出未细化;卫生健康支出90.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4.92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支出减少;节能环保支出1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5万元,主要原因是保护生态环境支出增加;城乡社区支出724.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4.71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环境支出增加;农林水支出1739.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7.92万元,主要原因是打造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交通运输支出2.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其他支出未细化;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46.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90.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3.57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社保提标增加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40.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04万元、资本性支出13.3万元;项目支出2380.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4.2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增加、临时性支出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2.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35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484.86万元,资本性支出19.55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1309.6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556.5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3.6万元,下降4.0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从严从紧安排支出预算。。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项目情况说明

此点需选择所有项目进行对外公开,具体包括项目概述、实施主体、实施周期、绩效目标等。

样式:

1.粮食生产扶持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2023年度早稻机插育秧补贴

2)立项依据:南昌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资金补贴标准

3)实施主体:塔城乡农业农村办

4)实施方案:农业农村办对全乡范围内早稻机插育秧农户核实发放

5)实施周期:1年,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预算安排财政拨款69.67万元。

2.年度考核奖项目:发放62名行政事业干部2023年度考核奖。

1)项目概述:塔城乡行政事业干部共计62人,2023年度考核奖标准29030元/人。

2)立项依据:根据县级部门对乡镇2022年度考核结果。

3)实施主体:塔城乡党建办。

4)实施方案:按照全年考核结果对63人进行考核打分。

5)实施周期:1年,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79.98万元。

3.县本级专项(非三保)项目:上级追加非三保专项资金。

1)项目概述:建设共同富裕样板村,整治提升农村环境卫生,重修重建农村公路。

2)立项依据:根据县发改部门立项批复。

3)实施主体:塔城乡农业农村办。

4)实施方案:对行政村进行选址,打造共同富裕样板村,整治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提升乡域整体容貌,重修重建农村公路。

5)实施周期:1年,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度预算安排8000万元。

4.乡镇调拨(非三保)项目:平时调拨资金。

1)项目概述:保障塔城乡人民政府日常运转。

2)立项依据:根据上年度与上级往来调拨情况。

3)实施主体:塔城乡党政办。

4)实施方案:保障塔城乡人民政府部门日常运转良好,改善职工工作环境,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提升政府部门口碑。

5)实施周期:1年,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度预算安排2500万元。

5.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项目:征地拆迁项目补偿款。

1)项目概述:完成征地拆迁面积,及时发放补偿款。

2)立项依据:根据上级安排的征地拆迁项目目标。

3)实施主体:塔城乡行政执法办。

4)实施方案:完成湖陂村魏家、彭家等项目征地拆迁,改善拆迁区域生态环境,按照补偿标准合法合规及时拨付补偿款,改善征地拆迁对象家庭收入。

5)实施周期:1年,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度预算安排1000万元。

6.县本级专项(刚性)项目。

1)项目概述:乡本级范围内农林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

2)立项依据:南昌县发改委批复项目

3)实施主体:塔城乡农业农村办

4)实施方案:按上级要求在时间节点内完成实施

5)实施周期:1年,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度预算安排2500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塔城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4.3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16.17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从严从紧安排支出预算。。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5万元,比上年减少0.2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从严从紧安排支出预算。。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八)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款、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九)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款、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初中的资助,如捐款、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一)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普通高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普通高中的资助,如捐款、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2024年南昌县塔城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批复表

附件2-2024年南昌县塔城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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