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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0/2019-0682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蒋巷镇 生成日期: 2019-08-0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蒋巷镇全面推行“组账村代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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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巷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蒋巷镇全面推行“组账村代管”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

《蒋巷镇全面推行“组账村代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蒋巷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

蒋巷镇全面推行“组账村代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切实保护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根据《南昌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洪纪发[2012]16号)以及《蒋巷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7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推行“组账村代管”制度,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实行“组账村代管”,必须坚持“四不变”原则:一是组级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等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二是组集体资源、资产、资金收益权、分配权不变;三是以组为单位的基本核算不变,坚持一组一账;四是民主理财制度不变。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落实好“组账村代管”工作,特成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长:黄元新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徐和春 镇党委副书记

肖衍跃 镇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

熊 赛 镇副镇长

成 员:涂艳峰 镇纪委副书记

孙建斌 镇经管站支部书记

吴庆效 镇经管站站长

各村委会主任或财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庆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内容

1.各村成立“组账村代管”工作领导小组,由村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对各组进行财务清查:对集体的各种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及资产资源进行全面认真核算,并编制收支明细表。

2.各村委会设组账助理会计1名(10个村小组或以上的可以设置2名助理会计),负责组级财务核算和资产、资源管理;各村小组设报账员1名(原则由原村小组会计担任),负责现金及票据管理;成立2-3人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代表选举产生,负责对组级财务的审核监督;村民小组长为财务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开支审批及各项具体业务管理。

3.村民小组长、村党员干部及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根据本组情况,研究制定现金管理、报账员管理、开支审批、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及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村民小组与村委会签订“组账村管”代理合同,实行报账制,各村民小组报帐员每季度必须交一次账,组账代理会计核算后,如果现金账余额、银行账余额与报账员相符,助理会计在出纳(报账员)的账本上盖章认可。

4.统一使用“江西省村委员会收款收据”。所有支出票据要注明用途,有经手人、证明人,经村民小组长签字后方可报销。单笔开支2000元以上须经村组民主理财小组研究通过,5000元以上经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须有会议记录及村民签字,10000元以上重大支出须报村委会审批通过。

5.村组办理存款、取款业务时,存入凭单、支取凭单及专用收款收据必须由报账员、村组长、代理会计签字或盖章,取款必须盖上到银行预留的印鉴章。各村组移民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扶贫资金、“一事一议”等其它专项资金由村组进行专账核算;征地补偿款、青苗补偿款、存款利息、捐赠款、集资款、承包转让金等收入必须全部入账。

6.各项重大建设项目、房屋、山林、土地等资产资源出租转让及拍卖时,必须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村委会审核、报镇政府审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要按巷办发[2018]76号文件第十六条规定执行,项目完工后要凭中标通知书、正规工程发票(发票中要有施工单位负责人、村委会经办人、证明人及村委会审批人签字)连合同、工程预算、结算、验收合格报告、第三方评审报告及工程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的照片入账。

7.组账村代理会计根据全年收支情况编制财务报表,各村委会对全年组级财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形成书面报告,交由经管站进行审核。镇“三资”管理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组的财务进行审计检查。

四、实施步骤

“组账村代管”工作覆盖全镇17个行政村,176个村民小组,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4月10日—5月10日)

1.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

2.各村要召开到组的动员大会,广泛宣传“组账村代管”的目的和意义,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5月11日—7月31日)

1.清账理财。村委会对各村民小组2019年以前的财务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集体的各种资产、债务、往来、银行存款及现金进行认真核算并造册登记。(2019年6月30日完成)

2.签订委托协议。经村小组代表大会同意,由组长与村委会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相关责任。(2019年7月10日完成)

3.确定村小组出纳(报账员)人选。村两委对现任出纳进行一次全面排摸和工作考核,村小组出纳可以一组一人。(2019年7月10日完成)

4.搞好交接。各村要在2019年7月20日前完成组级旧账结算,7月25日前完成组级账务交接。(2019年7月25日完成)

5.完善制度。各村对移交的账目要进行规范,科学设定会计科目,严格制定报账、审批、管理等各项制度,提高组级财务管理水平。(2019年7月31日完成)

五、村委会的责任和义务

1.为确保“组账村代管”工作顺利实施,村委会要严格遵守相关财经纪律,不得借账款交接,任意扣除或侵吞集体资金;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强行借用组级集体资金;不准以任何借口调用组级资金用于行政村开支;不准截留属于组级集体组织的任何资金;不准用任何发票到组账报销列支;不准以有偿服务为名增加组级负担。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所有原始凭证进行审核,严格把关。组务一年至少公开一次,由村级纪检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负责监督检查。

2.村委会要与各村民小组办理委托代理手续,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原小组会计要编制移交清单,在村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监督下,办理财务交接手续,及时实施组账委托代理工作,并严格按照村民小组集体财务委托代理工作流程认真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村两委班子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组账村代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保证该工作顺利进行。

2.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各村要认真学习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全力推进组账村代管工作。

3.加强指导,强化督查。镇经管站和镇纪检办要通力协作,加强对“组账村代管”工作的业务指导及工作进度的督查,保障我镇的“组账村代管”能按照要求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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