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新乡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的报告
——南新乡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南新乡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 王斌
各位代表:
我受乡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以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乡人大监督支持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有关单位的密切配合下,我乡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全市领军、全省领跑、全国领先” 的目标定位,真抓实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培植财源,积极组织收入,优化支出机构,强化财政监督,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财政税收目标任务。全乡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实现了收支平衡,有力地推进了我乡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面对连续不断的新冠肺炎疫情灾害的压力下,2021年全乡财政总收入仍然完成了6852.4万元,比年初计划任务6097万元,增收755.4万元,增长12.4%;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612.3万元,比年初计划任务2345万元,增收267.3万元,增长11.4%。财税工作进展顺利,全乡各项财政预算支出进度良好,确保了乡党委、政府确定的重大重点项目支出和各项事业支出的需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现就将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向各位代表报告如下:
———2021年全乡一般预算总收入12478.6万元,其中乡本级收入2612.2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864.12万元,上年结余2.21万元。
———2021财政总支出12476.2万元,其中乡本级支出10131.2万元(含上级专款7720.5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345万元。
———本年结余2.4万元。
分项执行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7.12万元(其中上级专款165.02万元)。
1.政府行政运行支出1449.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0.2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87.93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01.28万元);
2.财政事务支出17.71万元(上级专款);
3.税收事务支出7.66万元;
4.纪检监察事务支出5万元;
5.群众团体事务支出32.19万元(上级专款);
6.组织事务支出50万元万元;
7.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5万元(上级专款);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12万元(上级专款)。
(二)公共安全支出75万元(其中上级专款60万元)。
(三)教育支出99.99万元(其中上级专款49.02万元)。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66万元。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1.31万元(其中上级专款997.66万元)。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17.43万元;
2.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8万元(上级专款);
3.抚恤支出252.79万元(其中上级专款168.57万元);
4.社会福利支出99.3万元(其中上级专款61.52万元);
5.残疾人事业支出75.71万元(其中上级专款51.49万元);
6.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88.3万元(上级专款);
7.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00.37万元(上级专款);
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41万元(上级专款)。
(六)卫生健康支出407.27万元(其中上级专款369.37万元)。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院)支出37.9万元;
2.公共卫生支出7.33万元(上级专款);
3.计划生育事务支出7.68万元(上级专款);
4.优抚对象医疗支出43.56(上级专款);
5.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310.8万元(上级专款)。
(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3.66万元。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82.51万元;
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15万元;
(八)农林水事务支出6049.49万元(其中上级专款5673.1万元)。
1.农业支出854.24万元(其中上级专款661.55万元);
2.林业支出171.54万元(其中上级专款163万元);
3.水利支出28.18万元;
4.扶贫支出119.5万元(上级专款);
5.农村综合改革支出187.46万元(其中上级专款61.46万元);
6.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4688.57万元(其中上级专款4667.57万元)。
(九)交通运输支出380.7万元(其中上级专款352.37万元)。
1.公路水路运输支出380.7万元(其中上级专款352.37万元)。
(十)住房保障支出12万元(上级专款)。
(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2万元(上级专款)。
全年财政总收入为12478.6万元,具体如下:
(一)2021年乡财政决算一般预算已完成收入2612.27万元;(二)上级补助收入9864.12万元,其中:1.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43.58万元(年终结算补助收入);2.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720.54万元;
(三)上年结余收入2.21万元。
全年财政支出12476.2万元,具体如下:
(一)乡本级支出10131.2万元;
(二)上解上级支出2345万元;
本年结余:2.4万元
各位代表:总结分析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一年来的发展令人欣慰,催人奋进。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乡财政存在的现实困难和潜在问题:一是我乡财源基础相对集中,缺乏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受宏观经济趋势等政策影响下,财政持续增收压力较大;二是虽然财政收入保持了一定的增幅,但财政整体实力不强,收入增长相对较慢,地方可用财力受财税体制改革的影响,增长乏力,而统筹城镇化、重点项目建设、民生工程等资金需求不断增长,收支矛盾依旧突出;三是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等相关政策对我乡财政收入增长带来空前压力,导致财政收入比上年减少;四是财政管理还不够精细化,资金使用绩效还不够理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广泛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乡财政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乡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和‘六稳’的要求,紧紧围绕‘攻坚高质量发展、决胜高水平小康,奋力开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征程’的目标任务,着力深化财税改革,进一步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切实提高财政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壮大财政实力;着力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着力构建‘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我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2022年全乡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计划数为2821万元,截止上半年我乡共完成地方公共预算财政收入1438.3万元,占全年考核任务数的51%。
(二)2022年上半年全乡财政总支出为3159.57万元(含上级专款2263.54万元)。
分项执行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573.54万元(其中上级专款68.5万元)。
1.政府行政运行支出505.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3.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0.59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0.65万元);
2.组织事务支出40.5万元万元(上级专款);
3.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万元(上级专款)。
(二)教育支出10.68万元。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8万元。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4万元(其中上级专款69.38万元)。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08.96万元;
2.抚恤支出106.02万元(其中上级专款48.53万元);
3.社会福利支出21.57万元;
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85万元(上级专款)。
(五)卫生健康支出53.73万元(上级专款)。
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53.73万元(上级专款)。
(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1.55万元。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1.55万元。
(七)农林水事务支出1362.15万元(其中上级专款1240.68万元)。
1.农业支出101.62万元;
2.林业支出0.96万元;
3.水利支出18.89万元;
4.扶贫支出517万元(上级专款);
5.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723.68万元(上级专款)。
(八)交通运输支出822.72万元(其中上级专款819.25万元)。
1.公路水路运输支出822.72万元(其中上级专款819.25万元)。
(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万元(上级专款)。
三、锐意进取,攻坚克难,认真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
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永不满足、永不懈怠的精神,以务实奋进、继续奋斗的作风,努力做好财政工作,对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乡财政工作将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应对各种挑战,保持争创一流,奋发有为的精神,确保圆满完成2022年财政工作任务。
(一)强预算管理,保收支平衡
根据我乡自身实际经济发展情况,积极组织本级财政收入,进一步推进预算精细化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根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预算,做到支出手续要合法、完善、规范,杜绝支出随意性,严格按照财政支出原则和顺序支付财政资金,不仅要保证重点支出得到保障,而且每笔开支要讲求实效、每笔钱要发挥最大的作用,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要加强对各种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到急事先办,无财力支撑的事缓办,控制支出总量,确保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二)强资金监管,保财政资金安全
充分发挥财政对资金的监管职能。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督机制建设,建立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运行监督工作机制,形成财政监督上下联动合力,从而确保各项财政资金运行公开、透明、规范、有效。二是抓好财政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财政惠农资金、财政预算资金的全程监督,定期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三是大力加强财政内部监管,不断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内部会计核算,提升财政管理水平,防范财务风险。
(三)强收入征管,保财政实力增长
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制定全年收入预期目标,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加强调度,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认真分析财税形势,抓好税源基础调查,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和征管,确保财税增收有源。努力做好协税护税工作,强化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形成征管合力,加强清欠补漏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建立非税收入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四)强惠农资金发放力度,保农民收入增加
全面落实强农惠农补贴政策,提升惠农资金发放和管理水平,增加农民收入。一是健全完善“一卡通”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新增户、变更农户信息,确保惠农资金及时发放。二是加强惠农政策公开、透明和监管机制,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监管,严格资金发放程序,确保强农惠农资金发放不走样。
(五)强廉政建设,保财政队伍优良
纵深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主动接受人大及人民群众等各方面的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营造财政系统风清气正的工作作风。全面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监督管理,努力打造一支思想先进、作风优良、业务拔尖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完成2022年的财政预算和财政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一定要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乡人大的监督指导和各位代表的支持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进一步坚守初心、勇担使命、继续奋斗、砥砺前行,努力为‘攻坚高质量发展、决胜高水平小康,奋力开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征程’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