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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900143--2024-001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南昌县东新乡 生成日期: 2024-02-0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县东新乡2024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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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县东新乡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  南昌县东新乡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分  南昌县东新乡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县东新乡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县东新乡是主管东新乡工作的县政府(县委)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和省、市、县政府对发展东新乡经济的有关决定。

2、研究制定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适合东新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4、负责乡政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做好乡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管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乡政府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考评和报批工作,负责乡政府的人才交流、业务培训。

5、负责编制乡政府财政预决算,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财税征管工作,组织筹措各类建设资金。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政府的授权,对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实行统一规划,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东新乡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做好东新乡的建管、城管、房管和环境保护及园林绿化工作。

7、负责乡政府机关和乡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 负责乡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各项统计工作。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及协调垂管单位在乡政府开展的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南昌县东新乡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东新乡人民政府和0个二级预算。

编制人数小计60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41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7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2人,包括行政人员1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34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23人。遗属人数2人。

第二部分  南昌县东新乡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县东新乡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县东新乡收入预算总额为18717.82万元,较上年减少17847.74万元,下降48.8%,主要原因是结转项目情况和其他资金安排。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7.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47.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系统结转项目减少;其他收入16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参考上年绩效完成情况酌减。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县东新乡支出预算总额为18717.82万元,较上年减少17847.74万元,下降48.8%,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结转和其他资金预算安排减少。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74.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3.6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调增标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9.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7万元、资本性支出13.07万元;项目支出17543.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011.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系统结转项目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4.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5.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34.21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91万元,资本性支出13328.80万元,其他支出1048.0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4372.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746.9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运转减少及功能科目有所调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3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有此项目结余资金;卫生健康支出76.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9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有此项目结余资金;城乡社区支出13313.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313.87万元,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有所调整;农林水支出581.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1.49万元,主要原因功能科目有所调整;住房保障支出90.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5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标准调整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14.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1.4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调增标准;商品和服务支出870.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15.64万元,主要原因是降低基本运转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40.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43.5万元,主要原因是经济类科目有所调整;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1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有此项目结余资金;资本性支出13341.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63.97万元,主要原因是经济类科目有所调整;其他相关支出1048.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442.94万元,主要原因是经济类科目有所调整。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南昌县东新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717.82万元,较上年减少1847.74万元,下降40.47%,主要原因是上年系统结转项目减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2.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46.9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运转减少及功能科目有所调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3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此项目有结余资金;卫生健康支出76.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9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此项目有结余资金;城乡社区支出313.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3.87万元,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有所调整;农林水支出581.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1.49万元,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有所调整;住房保障支出90.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5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标准调整。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74.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3.6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调增标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09.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7万元、资本性支出13.07万元;项目支出1543.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11.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系统结转项目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4.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8.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1.93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91万元,资本性支出328.80万元,其他支出48.0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08.2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82万元,下降9.08%,主要原因调减基本运转费用。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样式:截至2023年7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设备0万元。

绩效项目情况说明

东新乡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有两个项目

1.乡镇上年系统结转项目

1)项目概述:乡镇上年系统结转是指上一年未用完指标结转到下一年继续用于专款支付和政府运行;

2)立项依据:必要性,项目现实需求迫切;

3)实施主体:东新乡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计划合理,有必要可行性,研究程序规范;

5)实施周期:预期2024年一年内支付完

6)年度预算安排:1543.292万元

2.乡镇其他收入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乡镇其他收入资金是指除预算资金外的其他资金,用于支付村级组织补助及乡镇部门工作经费等.

2)立项依据:必要性,项目现实需求迫切;

3)实施主体:东新乡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计划合理,有必要可行性,研究程序规范;

5)实施周期:2024年内支付;

6)年度预算安排:16000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需要。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上年增加3.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已使用年限增加,维护费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政府农村生产发展,农产品加工等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又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政府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包含城市管理,城乡社区道路维护,清洁,规划等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南昌县东新乡部门整体申报表_

2024年南昌县东新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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