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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1-05-28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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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增强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农机鉴推〔2021〕57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突出活动主题,充分利用地方电视台、政府网站、网络直播平台、APP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5月18日—5月31日,部总站将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线上有奖答题活动(以下简称答题活动),将农机安全生产相关的技能和理论知识等内容直接传递给农机手,让安全知识入脑入心,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请各地积极组织农机安全监管人员、基层农机手、农机大户与合作社等人员参加。答题活动方案见附件1。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在保障疫情防控的情况下,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广泛邀请农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农机手、农民群众、媒体记者等,宣传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知识,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事故案例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已搭建的宣传平台介绍安全性好、可靠性高、适用性强及最新配套农机化技术,解答农民群众疑问,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三)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交叉检查。结合我厅正在开展的平安建设 (综治工作)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于5月底至6月上旬期间,从各设区市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开展一次全省农机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开展“专家会诊式”,收集农民群众在农机安全生产方面“急难愁盼”的问题,剖析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难点和堵点,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意见,进一步梳理安全工作风险点,动态更新专项整治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请各设区市农机化管理部门于5月26日前,将本市参加交叉检查工作的人员信息报送至厅农机化处(附件2)。

(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针对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跟进整改落实。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协调,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农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人货混装、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等行为。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深入乡村场院、田间地头、烘干中心等农机作业密集场所,采取有力措施查隐患、堵漏洞、降事故、保安全。引导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开展农机具检查,做好机具的保养、调试和检修工作,确保机具安全可靠和作业性能良好,杜绝农机具带病作业。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要紧密结合实际,提前谋划,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既有广度又有实效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推进活动走深走实。

(二)加强经验总结。各地要注重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请各设区市农机化管理部门将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的新闻报道、活动现场照片、安全生产相关规章规范及标准等农机安全生产活动资料(挂图、手册、读本等)报送至厅农机化处,厅农机化处将择优向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与监理网推荐。

(三)加强信息报送。请各设区市农机化管理部门于6月份每周四下上班前报送本周开展的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资料(要求见附件3),6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4),工作总结要突出具体实例和数据。

联系人:吴成彧;联系电话:0791-86214241;邮箱:295235830@qq.com。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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