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公共参与>常见问题
分享到:
商转公
  • 发布时间: 2021-07-20 09:42
  • 来源: 南昌县人民政府
  • 作者:
  • 浏览量:
  • 字体【      】

以“自筹资金”模式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的,对职工之前是在哪家银行申请的商业贷款没有限制。若您符合商转公申请条件,且申请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发放时间在2016年5月16日(含)后,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况下,可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可以受理商转公业务的合作银行有三家,分别是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若您符合商转公条件,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在这三家银行的其中一家商转公业务受理网点申请商转公。具体贷款条件、办理范围、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方式、办理流程、受理网点地址、具体材料及注意事项请登录南昌公积金手机APP、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业务指南详细参阅办事指南:商转公内容。谢谢!

扫码浏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