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昌县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南昌县昌南烟花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闪光雷(小礼花同类组合烟花)案
近期,南昌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南昌县昌南烟花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闪光雷(小礼花同类组合烟花)的违法行为,作出立案决定。
南昌县市场监管局在配合南昌市市监局对当事人销售的烟花爆竹进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中,发现当事人销售的一款闪光雷(小礼花同类组合烟花)引燃时间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经查,当事人购进该批次闪光雷(小礼花同类组合烟花)50箱/6个/箱,全部产品未销售,执法人员当即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封存。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南昌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行为作出了立案处理,南昌市局并将案件线索通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
2.南昌县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南昌县东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精品电光炮和三分钟(组合烟花)喷花类案
近期,南昌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南昌县东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精品电光炮和三分钟(组合烟花)喷花类的违法行为,作出立案决定。
南昌县市场监管局在配合南昌市市监局对当事人销售的烟花爆竹进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中,发现当事人销售的两款产品精品电光炮和三分钟(组合烟花)喷花类引火线、引燃时间、烧桶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经查,当事人购进该批次精品电光炮1200封,全部产品未销售,当事人购进该批次三分钟(组合烟花)喷花类1900个,全部产品未销售,执法人员当即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封存。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南昌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行为作出了立案处理,南昌市局并将案件线索通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