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P-NCX-GK-2023-007
二、项目名称: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聘请第三方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湖北博和利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融创智谷A15栋
被投诉人1:江西昌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南昌县李埠南路塔城商会1101室
被投诉人2: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人)
联系地址:南昌县富山大道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做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中明确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服务业,但公示的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却是以其他未列明行业进行划分,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符。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不成立,同时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瑕疵,影响了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本次中标结果无效,责令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南昌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9日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