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XYL2024-G0403-01、02、03、04
二、项目名称:南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建成区环卫一体化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标段一、二、三、四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浙江恒来工贸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建镇洋山工业功能区四号地块
被投诉人1:南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地址:南昌县莲塘南大道1148号
被投诉人2:江西银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会展路545号红谷城投大厦11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做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评审标准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打分,要求提供相关职业证书和开标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变相设置供应商的成立年限,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2:评审标准中,要求相关人员具有环境类高级或中级证书、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会计师、会计类中高级职称、社会责任证书、企业诚信证书等,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质量不相关、与合同履行无关。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投诉事项1、2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南昌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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