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街办)、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市“两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战略部署,立足我县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定位,围绕粮食、果蔬、生猪、水禽、水产等主导产业,针对数字农业、高效设施农业、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及现代种业等重点领域,加大扶持力度,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我县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乡村振兴“作示范、勇争先”,根据《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发〔2023〕1号)、《中共南昌市委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洪发〔2023〕1号)及《中共南昌县委 南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发〔2023〕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南昌县(小蓝经开区)乡村振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本办法共分20条,县财政每年安排财政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对在我县注册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就产业发展方面给予扶持。
联系人:万浪华,联系电话:8571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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