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在县政法委统一部署下,我中心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金融领域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立“南昌县金融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金融产业与新业态促进中心主任陈辉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部署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保证专项行动切实取得实效。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阶段逐步开展,4月15日~4月3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充分利用金融机构网点多优势,通过电子显示屏、大厅张贴海报、散发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全县形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浓厚氛围;5月1日~9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一是驻县各银行机构加强资金异动监测管理,对大额资金转账、尤其是老年人频繁支取现金,定期转账汇款,发现异常要询问落实,及时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及我中心进行反馈。二是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转贷公司等类金融机构要开展自查,严禁利用金融牌照资质对外面进行融资,开展非法融资行为,严禁公司内部员工发生对外借贷行为。三是开展现场检查,由金融科对全县类金融机构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资金托管情况、业务开展情况、公司资金进出情况,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下发整改通知书,涉及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四是接受处理非法集资方面投诉举报,及时配合卫生、民政、市监、房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对相关对象非法集资行为认定,并依据《处非条例》进行相应行政处罚,督促及时整改,防止发生涉众金融事件。10月1日~10月15日为巩固提高阶段,对整治阶段工作进行总结,汲取经验,形成常态管理机制。
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开展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也是保持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