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南昌县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为主线,狠抓落实年度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不断健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能力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1.优化政府组织机构。我县在对各涉改单位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拟定了《南昌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并于2019年1月7日审议通过。经过两轮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会议研究审定,3月29日印发了15家单位的“三定”规定和23家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调整通知。3月底前我县基本完成各涉改部门的班子配备、人员转隶、集中办公和对外挂牌等工作,新组建和调整部门已以新机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2.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我县事业单位分类中划入生产经营类的县属事业单位共3家,分别是南昌县建筑设计院、南昌县有线电视广播网络传输中心和南昌县市场物业管理中心。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我县研究制定了《南昌县县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目前改革正在推进过程当中。
3.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能划则划、因事制宜”的原则,将全县27个部门单位的278项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划入县行政审批局,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个大厅办成事”,有效破解了“公章四面围城、审批长途旅行”的问题。同时,对审批事项实行分级管理、简政放权,划转的278项事项中已承接上级下放的有5项,调整4项,取消47项,目前保留的有236项,其中95项审批和服务事项延伸至乡镇直接审批,承接赋权国家级开发区审批事项25项。目前划转到县行政审批局的行政审批事项、和与审批相关联的其他行政权力及收费事项共243项。涉及五大类,投资项目类37项、城管交通类43项、社会事务类67项、农业事务类58项、经济事务类38项。原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5项(其他政权力5项),累计共248项,进驻率达到100%,通过对保留事项的梳理优化,编制了标准化办事指南及业务手册,让审批程序更加简化高效,审批行为更加规范可控,进一步构建了标准化政务服务体系。
4.压缩重点事项办理时限。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省、市政府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有关要求,我县印发了《南昌县企业投资项目“四段式并联”审批流程》、《南昌县政府投资项目“四段式并联”审批流程》等文件,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平均减少72%。
5.推进“减证便民”改革。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单相关工作的通知》(司明电[2019]44号)和省市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的工作要求,我县从2019年7月开始对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目前,全县已完成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其中,取消证明事项1项。
6.推动社会诚信建设。一是制定了《南昌县2019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和《南昌县县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2019年版)》,明确了各单位的责任分工,着力推进信用监管机制。开展了南昌县政务诚信领域2019年专项集中整治工作。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用建设。(1)在重点领域进一步推动自身信用系统建设,开展行业从业人员信用记录,为我县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完善各类主题信用记录提供了很好的保障。(2)开展21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集中治理诚信缺失问题,督促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提升社会诚信水平。第一,交通违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2019年以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22657起,其中无证驾驶177起、饮酒驾车224起、醉酒驾驶51起、乱停129734起、闯红灯74582起、违反禁行16225起、客车超员6起、货运超载1178起、暂扣车辆573辆、拖移违停车和僵尸车6873辆,行政拘留70人,违法记分共96123分;第二,涉税违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成功发起集群战役2起,共侦破涉税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追缴税款1.633亿元;第三,打击传销专项治理,南昌县已累计投入打击传销人员18600余人次,排查捣毁传销窝点1482处,查处传销人员4912人,遣返传销人员3080人,录入全国打击传销工作系统3226人,拘留传销人员417人(刑事拘留125人、行政拘留292人),并处罚房屋中介公司45家,行政处罚房东372人,行政拘留房东和中介人员5人。
三是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形成各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着力解决了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负面的重点领域失信问题,营造了“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信用环境。
四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一是完善“红黑名单”管理,严格规范“红黑名单”的认定,及时共享“红黑名单”至省、市信用信息平台,并在全县公示,2019年共发布三期,其中红榜19家,黑榜8家。二是2019年县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569人,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增强了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能力,有效地促进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制确定的义务,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司法公信力大幅度提升,为建设“信用南昌县”迈上新台阶。
五是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南昌县8月份已确定投资400万元建立县级信用平台和信用网站,现正在积极推进该项目的建设工作。
六是加强诚信文化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诚信进企业、诚信进单位、诚信进街区,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诚信文化,营造了社会讲诚信、守诚信的良好气氛。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和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2019年9月我县印发《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南政办发〔2019〕63号)和《南昌县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明确我县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2.完成相关清理工作
县司法局2019年7月19日印发了《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将设定证明事项的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及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清理范围,明确了清理标准和清理步骤。我县清理工作完成后及时向市政府报送了《南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南昌县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报告》。
(三)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2019年,我县继续巩固近几年形成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重要制度成果,严格按照《南昌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规定(试行)》以及《南昌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办法》等六项配套制度和《南昌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立档规定》的规定,推进重大决策的制定和立档。
2.进一步发挥县政府工作顾问室作用
2015年3月,我县出台《南昌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明确了政府法律顾问职责权限、办理法律顾问事项的工作规则和程序、工作条件与经费保障等,同时根据工作办法要求,5月28日我县建立健全了以县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为主,吸收一定法律专家、学者和优秀律师组成的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室。2017年6月,县政府16次常务会通过《南昌县人民政府法律工作顾问管理办法》、17次县长办公会通过《南昌县人民政府工作顾问绩效考核办法》,我县在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室的基础上,吸收经济、金融、建设、社会等领域的国内外专家学者,组建县政府工作顾问室,为县级领导机关作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性、风险性、可行性和科学性进行征询、研讨并提供建议、意见和办理重大涉法事务的咨询。
工作中,将工作顾问作为政府的“标配”,坚持政府工作拓展到哪,工作顾问工作就延伸到哪。工作顾问全面渗入到政府工作各个领域,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一是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发挥政府工作顾问立场中立、业务精通的优势,积极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为依法行政提供智力支撑。《南昌县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实施细则》、《南昌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操作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修订过程中,我县多次召开座谈会,并邀请县政府工作顾问参会,有效解决了部门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二是参与重大决策审查。县司法局、县政府工作顾问全程列席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等各类会议,为重大决策严把法律关。三是参与重大涉法事务办理。参加重大项目谈判和合同审查,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四是代理重大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全面参与涉诉案件处理。以县政府工作顾问为例,近年来年均参与会议200余次,参与办理涉法事务、文件论证等130余件,其意见受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予以采纳,工作顾问在规范政府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上级要求,对我县除生态环境以外的四大领域现有执法机构的人员编制进行锁定,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在我县组建环保执法队伍,充实队伍,积极支持配合环保垂直管理改革。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3月29日印发了组建我县“四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的通知,组建了县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渔政等领域综合执法队伍。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落实救济权利告知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对相对人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执法文书中,明确载明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机关和期限;二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为全面、优质、高效地完成国务院、省、市政府确定的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了《关于印发南昌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发[2019]53号);三是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对接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73号)、《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要点的通知》(国办电政函〔2019〕56号)要求,组织全县各有关单位参加了全省“互联网+监管”工作部署培训电视电话会议,在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联通基础上,组织各有关单位完成了“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录入工作,并完成了监管行为、投诉举报、监管动态和曝光台等方面的数据汇聚、试运行阶段的问题汇总工作等;四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管。2019年2月,我县印发《关于“双随机”监管事项动态调整的通知》部署开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调整工作,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我县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情况,结合本单位执法工作实际,对抽查事项和抽查频率等内容进行了调整,经调整,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的执法单位由29家调整为23家,随机抽查事项由166项调整为177项。6月11日,县政府办印发《关于公布南昌县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对调整后的清单予以公布。目前,平台内共有检查人员1297名,检查对象25255家,随机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今年以来共录入881宗行政执法案件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五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除县公安局外,县城管局共有执法辅助人员280人、县水利局共有执法辅助人员16人、县民宗局共有执法辅助人员1人,上述单位均建立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的监督
1.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一是着力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细化分工,明确各县直责任单位,强化落实。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着力深化决策和执行公开。加强重要决策公开。提高经济类政策措施预调微调透明度,出台和调整相关政策前,做好与市场参与主体的沟通工作,使政策符合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严格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基本信息和执法结果信息。
三是着力拓展公开渠道。推进政府网站优化发展。完成了南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改造工作工作。设立南昌县人民政府发布公众号,实现门户网站和公众号的无缝衔接。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大力实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六多合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四是着力加强解读回应。精准解读政策措施。围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文件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增强解读回应实效。运用政策简明问答,采用图片图表形式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
五是着力完善公开体制机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立了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根据原省政府法制办、省财政厅、省委编办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赣府法办字〔2014〕20号)文件要求,我县印发了《南昌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方案》,并成立了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法制联络员任成员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实现“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统一送达”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模式。按照《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推广应用等工作的紧急通知》(赣司电字〔2019〕29号)文件要求,建立了行政复议案件网上办理制度,2016-2018年,我县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20件,已及时将上述案件录入上报至工作平台,同时对今年新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实行在线办理,截至2019年12月16日,今年共新收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行政复议申请32件,其中受理32件。现已办结31件,作出维持决定的2件;终止10件;责令履行19件。上述案件已全部录入行政复议平台,平台数据实现100%的增长。
3.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6〕83号)文件精神,我县印发《南昌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行为,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水平。2019年,对于县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均积极答辩并依法委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切实做到了依法履行和及时反馈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和司法建议。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加大全民普法力度,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开展宪法学习活动中,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宣传重点,细化宣传主题,结合本地本单位情况,各自策划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并组织实施。2019年我县开展“宪法宣传周”设立四个主场活动,分别是: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法律服务与法治化营商环境交流论坛、宪法进校园赠书活动、宪法进网络系列活动。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我县在发挥好已有法治主题公园的作用同时,对澄碧湖法治主题广场进行了整体维护提升,并对澄碧湖北广场进行了法治元素打造,依托澄碧湖公园秀美的风景,聚法治、文化、休闲元素为一体,与百米普法宣传长廊、大型LED电子显示屏、县委权力公开运行信息栏聚集成普法宣传集群,全新亮相,并被评选为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结合今年扫黑除恶、脱贫攻坚、双拥等中心工作,将法治宣传集群内容进行全面改版,以契合县中心工作宣传。针对村居阵地建设,因地制宜,打造了武阳镇前进村、八一乡甫下村、冈上镇合山村、莲塘镇玺园社区、莲塘镇王家社区,积极完成市里今年内社区(村)完成法治文化广场(阵地)总体要求。在已建成禁毒教育展馆和交通教育展馆两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上,今年在莲塘三小洪安学校打造新的法制教育基地。
3.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率先将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纳入财政专项资金。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并予以批复,明确自2019年起将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纳入县财政专项资金。成立南昌县“七五”普法暨农村“法律明白人”普法讲师团,开展两批次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学习活动。通过开展实地参观学习及农村“普法讲师团”亲临各乡镇讲课两种方式开展“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活动,截至目前,我县共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活动共42场次,各乡镇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约2500余人已参与培训并通过考核,扩大到农村“法律明白人”近4万人进行现场培训。为进一步推进乡镇法治宣传骨干和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在开展普法骨干业务培训班和农村“法律明白人”巡讲团活动的基础上,各乡镇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运用多种方式渠道,通过江西省“法律明白人”网校培训的方式,培养更多的合格“法律明白人”并举办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业务专项网络培训班。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并已将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纳入到年终考核机制中。
4.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县司法局、县普法办结合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组织各乡镇举办“三八”妇女节维权周、“六一”儿童节送法进校园法治宣传周、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说法大赛、“献礼七十华诞 唱响法治昌南”等系列活动。通过密集的各种形式的系列宣传活动,为建设现代化昌南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5.推进社会治理创新。2019年以来,县委政法委以严打严防、综合施策为主要抓手,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进一步完善。一是综合治理提效能。突出打防并举,重拳打击“盗抢骗”“黑拐枪”“黄赌毒”“食药环”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截至10月底,全县共受理行政案件5326起,刑事立案2449起,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78人;深入开展平安建设“零点巡查行动”,各类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深化湖区“五联”机制,建成蒋巷西舍联合执法码头。二是基层治理提效能。优化“民情连心桥”(网格化管理),高标准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创建出一批以八月湖街道杨家湾社区“五同”工作法为代表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强化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探索建立“以房管人”机制;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训农村“法律明白人”近4万名。三是科技创新提效能。深入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建设,扎实开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试点工作,实现刑事案件电子卷宗司法流程网上流转;持续推进6000个天网工程(“昌南智慧云眼”)和46个“智慧平安小区”建设,投放全市首批公共法律服务类无人机终端。
6.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县安委会深入开展八大专项整治、夏季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两个“百日行动”、“三项整治”专项行动,以“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为主线,狠抓安全监管执法,确保了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必须”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分兵把口,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坚决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和漏洞;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县安委会印发了《南昌县深化安全生产八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深化安全生产八大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推进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严厉打击了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保证了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7.加强信访工作。通过规范办理、文明接访、提高效率、强化培训、创新争优等方式积极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严格落实“访调对接”试点工作,推动“两代表一委员”、律师等第三方参与来访接待并设立心理咨询室。对于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的信访矛盾纠纷或者信访人主动提出申请调解的信访矛盾纠纷,引导信访人选择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
8.加强行政裁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8]75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完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今年以来,根据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责任清单,共梳理出行政裁决清单10项。
(七)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2019年11月8日,县普法办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2019年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的通知》(南普法发〔2019〕22号),积极组织开展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全省统一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工作。
2.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研讨班。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增强新形势下我县领导干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2019年9月29日,南昌县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在南昌县委党校举办,本次培训有县四大家、县法院、县检察院的相关领导,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街办)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共计100余人参加。
3.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我县继续推行 “谁执法谁普法”的学法责任制,推行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常务会讲法,根据《2019年县政府常务会学法的通知》,全年共安排4次学法活动,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委组织部、县商务局和县市监局等四部门负责人讲法,目前已完成全年的学法计划。
(八)完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
1.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南昌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南昌县贯彻落实<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实施意见》,对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任务作出部署。《南昌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5月8日正式印发文件执行。
2.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今年8月,收到省市关于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后,我县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迅速作出批示,由县司法局牵头,县行政审批局、县委编办等职能部门积极配合落实相关材料。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委编办等职能部门迅速分清工作职责,认领工作任务,截止8月30日,我县已按照要求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相关工作材料上报至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系统。
3.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为贯彻落实上级打击整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总体要求,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积极营造和谐、生态、宜居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南昌县依法治县委员会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做好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专项督查迎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对照江西省问题清单,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积极查找共性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同时充分发挥联动性、多措并举,大力推进打击“食药农环”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制度化、常态化。
4.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保障。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机构的建设,按照规范化、专业化要求,县司法局共配备62名负责法治工作的人员,做到了法治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经费均已统一纳入县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我县将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更加清晰的思路、梳理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推进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项目,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