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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365109--2022-001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南昌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2-2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县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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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为主线,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为重点,创新思维,完善机制,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持续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基础。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出新步伐

1.科学部署年度工作。对照南昌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印发《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22个方面具体任务和责任单位,对全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细化分解,规划好路线图。

2.积极开展示范创建。积极开展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印发《南昌县2021年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县法治政府创建工作部署会,督促各单位做好综合示范创建材料提交上报工作,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目前依法治省办已推荐我县作为江西省3个综合示范创建地区之一上报至依法治国办。

3.落实领导干部学法。一是深入开展“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主题实践活动,紧抓“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建立完善常态化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开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4次。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制度,通过分发《关于印发<2021年南昌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南普法办〔2021〕4号)等文件,推动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昌南模式”,对村(社区)换届后新任村(社区)两委全体成员进行集中轮训,将村居日常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纳入学习内容。三是举办全县普法骨干培训会,重点解读《2021年南昌县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2021年南昌县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重点项目推进表》,为“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和动员部署打下良好基础。

(二)持续深化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新突破

1.疫情防控防线持续筑牢。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和县委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部署,持续发挥好疫情防控主力军作用,不断筑牢“外防输入”防线,夯实“内防反弹”举措。持续落实人、物、环境同防措施,加大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管控,强化全流程、全链条闭环管理。2021年累计核酸检测499750次,检测物品样本45979份;累计管理境外来县人员1496人,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县人员3871人,应急处置山东奶枣、冻杜氏叫姑鱼、进口车厘子等多起涉外物流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关联疫情,全面堵住风险漏洞,守住了不发生本土疫情和本地关联疫情的底线。2020年2月17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连续683天无新增本地病例,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坚决落实省政府赋予乡镇的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2021年指导各乡镇(街道)按照承接能力进行认领,各乡镇平均认领104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明确乡镇(街道)执法主体地位,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承接事项依法行使,做到了“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二是积极推进“六多合一”“一网通办”改革,85%的日办件量都能当场受理、当场办结、马上办好。设立企业的时间由改革前的21个工作日减少为1个工作日,减少95%,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平均减少72%,承诺件平均办结时限由改革前的10天减少为3天,减少70%。三是持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好差评”系统评价范围,同时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每半年开展一次营商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强力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推动全县上下形成事事“马上办”、人人“钉钉子”的良好氛围。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提高开办企业效率,出台《企业注册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实施办法”》,取消《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证明》,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由之前的“一审一核”优化为“审核合一”后,企业登记的材料只需“一人通办”即可。

4.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健全各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制定下发《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常态化开展的通知》。多渠道、全方位开展索赔案例线索挖掘梳理,梳理南昌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清单,已完成损害赔偿11件,另有2件正在开展。深入开展鄱阳湖总磷溯源分析及对策控制,开展周边污染源排查整治,改善水生态环境治理。发挥检查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认真落实《南昌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规程(试行)》。

(三)坚持科学民主,行政决策质量实现新提高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制定实施《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南昌县人民政府文件审查工作规则》,完善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坚持“有件必审、有审必严”的原则。组织开展外商投资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领域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坚决杜绝出台“奇葩”文件。

2.强化行政决策法律风险防范。全力服务中心工作,对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议题材料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全年针对审查报送的各类文件出具书面合法审查意见262件。组建县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出台《南昌县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南昌县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建设的通知》,推动各级各部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在防范法律风险中的作用。

3.配合做好立法意见征集。配合上级文件起草单位和立法机构开展立法意见征集工作,对收到的征求意见稿,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转至相关部门征集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及本地实际情况,梳理出最终意见后书面函告征求单位。完成《南昌市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管理条例(修订)》《南昌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修订)》等两部地方性法规的意见征集工作。

(四)坚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能力有了新提升

1.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多措并举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创新执法监督方式。通过行政执法检查、印发《南昌县行政执法知识汇编》、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文化旅游、教育体育重点执法领域开展“随同执法”,走访企业行政检查监测点重点了解生态环境、卫生健康、住房建设执法领域行政执法情况。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检查与双随机总事项占比达到22.97%,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办理的日常巡察案件和执法案件数大幅提升。

2.深化行政执法改革。举办全县行政执法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解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及邀请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城市管理、生态环境领域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同志围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案卷制作规范、基层综合执法等进行专题授课,提升全县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深入乡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调研,了解基层综合执法改革进展情况和运行困难。

3.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推进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工作,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主体编号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全县67个行政执法主体的机构编号工作。动态管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落实省司法厅关于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的要求,依法审核、确认并公示2个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把严行政执法证件办理入口关,坚持“在编在岗”原则,认真组织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法律考试,今年以来,全县121人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证。

(五)坚持强化制约,权力运行监督取得新成效

1.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通过印发《南昌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县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南法府建办字〔2020〕2号)、《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南政办发〔2020〕46号),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南昌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各级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主动接受监督,让行政行为在阳光下运行。

2.推进政务公开监督。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印发《2021年南昌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深化规划设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财政资金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管理、法定内容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2021年依法公开政务服务信息10491条。

3.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组织有关执法部门定期向市信用平台报送行政处罚案件,并将其纳入失信名单,依法依规建立守信红榜和失信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制约失信主体树立诚信典型。2021年共组织报送行政处罚案件1631个。梳理并发布诚信“红黑榜”3期,其中“红榜”企业18家,“黑榜”个人10人。着力营造诚信氛围,通过县电视台报道宣传诚信企业7家,使用“掌上昌南”等媒体批评鞭挞失信败德行为9例,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六)创新社会治理,依法化解矛盾开创新局面

1.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采取“10+X”清单管理、定期召开县(区)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推进会,持续创新实践,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为突破口,推动全县社会治理取得了新成效,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整合对接多个平台,汇集各部门基础数据,构建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综合指挥平台,形成信息数据资源池,为社会治理领域大数据分析提供全面、可靠的数据支撑。投入4442.4万元升级改造2000个天网视频,投入447.12万元接入600条社会视频资源链路,落实3600万资金在县域范围农村地区建设2000个雪亮工程视频。推进“智慧小区”建设,落实4500万资金,用于建设42个智慧平安小区和1条街区,目前正在对小区建设方案进行修改以达到市委平安办建设要求。全县398个综治中心接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有效增强了实时监控、预警能力。

2.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中共江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江西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揪心事”为突破口,通过打造“规范化”的行政复议服务大厅,推进阵地建设、信息化建设和行政复议权利告知规范化,拓宽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真正做到复议为民零距离。印发《南昌县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推动全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走深走实,2021年县本级收到行政复议案件47件,受理39件。

3.有效化解防范矛盾纠纷。建成“一站式”南昌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推进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提档升级,基本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县矛调中心运行以来,深入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有效预防“民转刑”案件专项行动,截至12月底,全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191件,化解率为99.84%。

4.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出台《南昌县司法局贯彻实施<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工作方案》,目前已完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及莲塘镇、塘南镇、武阳镇、银三角管委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并积极开展创建示范点活动。南昌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莲塘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分别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示范点”,通过“两化”建设,不断提升我县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我县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服务年”活动,推出3项公共法律服务便民举措,制作南昌县公共法律服务指南,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三进活动”。截至12月底,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49件,提供法律咨询13998人次,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活动96次,派驻值班律师累计提供法律帮助855人次,提供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律师 475人次。

5.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宣传。继续促进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法律六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法治新昌南”微信公众号举办为期一个月的“民法典达人”有奖竞答活动和“国庆华诞同框法治昌南同行”等线上活动,在全县近百所中小学校园内围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内容开展法治宣讲,授课已超过200场,覆盖师生超过10000名。围绕县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把普法做到百姓心中”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妇女节法治宣传周、“4.15”国家安全日、“4.26”知识产权日、禁毒、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战略、电信网络诈骗、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生态环境保护和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南昌县积极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不断加强农村法治人才的培养、使用和管理,2021年我县行政村总户数为147327户,共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77694名,其中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14742名。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不足,如,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不平衡,乡镇之间、部门之间的工作存在差距,基层行政执法水平不高等。

存在以上不足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少数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理念、法治意识还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引领发展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是基层行政执法队伍新进人员多,力量不足、素质不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1年,南昌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执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要求,坚持高位推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督察考核,高质高效推动全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县委书记陈翔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县委副书记、县长贾彧超多次组织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等,高位推动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难点问题。2021年9月17日召开全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动员部署大会,全面压实各级政府及部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通过一年努力,辖区内法治政府建设整体质量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2021年共安排4场学法,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后,县政府迅速召开常务会组织传达学习,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三是加强督察考核。紧盯“关键少数”,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各级领导班子述职考核内容,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积极探索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述职机制。组织开展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优化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改进考核方式,注重成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导向作用。2021年,共组织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2次。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下一步,南昌县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扎扎实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努力为全市打造“一枢纽四中心”、实现“两个大幅提升”、做到“六个尽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2022年,重点做好五个“继续坚持”:

一是继续坚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通过专题会议、专门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思考、全面系统、联系实际学习。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新媒介,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生动实践,推动思想深入人心。紧紧围绕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是继续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全面履行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责,以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服务效能提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推进审批服务高效化、便利化,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营造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决策后评估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五是继续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式,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内容,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逐年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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