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有关公安工作的规定和实施方法;研究改革开放中出现的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及时准确地分析、预测敌情、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状况,对全县公安工作进行决策、部署。
(二)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相应对策。
(三)组织实施并指导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四)组织实施并指导管理社会治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处置突发事件。
(五)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查处交通事故。
(六)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向居(村)民进行提高警惕、加强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遵守公共秩序的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大专院校等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保卫组织的建设和治安防范工作。
(九)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有关的事务。
(十)管理枪支弹药、管理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特种行业、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一)组织实施并指导预审和看守所管理工作,对被裁决治安拘留人员执行行政处罚,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企事业单位公安业务工作。
(十四)规划、组织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
(十五)规划和指导全县公安队伍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及公安民警的管理、教育、训练。
(十六)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南昌县公安局现规格为正科级,内设机构20个,派出机构23个,另设看守所、拘留所。其中正科级单位3个: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交通管理大队;副科级单位有36个:情报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反恐怖工作大队、特巡警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森林分局、水上分局、缉毒大队、网安大队、看守所和23个派出所;股级单位5个:办公室、信访科、警务督察大队、直属机动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县局派出机构为:莲塘、澄碧湖、银三角、八一、小蓝、新洪大、东新、富山、昌南新城、冈上、杨村、向塘、广福、三江、黄马、武阳、塔城、幽兰、泾口、塘南、新联、蒋巷、南新派出所。
法定依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县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政办发【2008】37号】)
主要负责人:易才宏(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南昌县莲塘镇五一路23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791-85739961
内设机构: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职能 |
办公地址 |
法定依据 |
1 |
情指中心 |
负责接受市局110和县局领导的指令,是县局各部门联勤作战,实施统一指挥的办事机构;是随时接受人民群众110报警、救助的窗口;处置突发性事件的指挥系统。 |
南昌县莲塘镇五一路23号 |
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县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政办发【2008】37号】) |
2 |
办公室 |
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县局党委、局长办公会各项决定、部署和指示的落实,以及县局领导重要活动的有关工作,负责印章、文秘工作,承担县局部分警务交流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对外接洽、公务接待工作的协调安排;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县公安局信息网的管理指导工作;指导所属各单位开展保密、创建等工作。 |
南昌县莲塘镇五一路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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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政工监督室 |
县局党组织建设和人事工作职能部门,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党组织日常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及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和人事档案管理,民警的录用、调配、考核、培训、奖惩、任免、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申报,技术工人考工定级、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党委决策的贯彻执行工作。 |
南昌县莲塘镇五一路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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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督察大队 |
负责县局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受理群众的举报、控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协办和指导县局各部门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检查、审理;对县局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调研、分析和指导;研究制定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公安廉政文化建设;协调推动建立健全具有公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
南昌县莲塘镇五一路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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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信访科 |
负责接待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及信访控告申诉案件和上级领导交办件的办理;做好局长接待日保障及督办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及时反映带有政策性、苗头性和倾向性的社会治安问题及其他重大问题。 |
南昌县莲塘镇五一路23号 |
|
6 |
警务保障室 |
负责申报、分配、管理全局公安业务经费及其它专项拨款;管理县局罚没款、规费、各项经费开支;对有台账的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管理和指导;负责公安装备、被装物品的计划、统计、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局车辆管理以及办理政府采购工作。 |
南昌县莲塘镇五一路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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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警务督察大队 |
对县局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负责对民警违法违纪情况的调查,受理和现场处置群众的投诉举报和上级批转的信访案件的调查工作,负责对县局所属各单位值班备勤,窗口服务质量和警容风纪纠察工作,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开展现场督察,负责县局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正当合法权益日常工作。 |
南昌县莲塘镇五一路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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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治安大队 |
负责指导并开展对辖区内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治安管理;负责全县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和社会巡逻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负责110巡警、巡防队伍的管理;负责全县企事业、文教卫生基层保卫组织和金融单位保卫组织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承担辖区场所行业的治安管理、安全监督;担负辖区社会面治安整治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处理及九十六种刑事案件的侦查;担负辖区内重大活动的警卫保卫工作;负责辖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承担和指导全县户籍、居民身份证和重点人群、流动人口、暂寄住人口管理;负责全县人口统计;贯彻落实有关户籍管理办法;指导公安派出所基础业务工作。 |
南昌县莲塘镇五一路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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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刑事侦查大队 |
掌握全县刑事犯罪动态,收集、分析、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刑事侦查、审讯工作;负责办理全县需要侦查的刑事案件,协助指导派出所办理所辖一般刑事案件;负责全县刑事特情、刑嫌阵控、情报资料建设;承担全县刑事科学技术的研究和运用,为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持;承办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刑事案件侦查工作 |
南昌县莲塘镇五一路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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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
对全县发生的经济犯罪案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工作对策,组织协调全县范围内的各项涉及经济犯罪专项行动的打击与整治;对全县经济犯罪案件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侦办;对全县派出所的经济犯罪案件线索进行收集整理,负责对全县的经济犯罪信息进行搜集、筛选和预警,并对县局物建的经侦特情进行管理。 |
南昌县莲西路城南幸福庄园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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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法制大队 |
对县局规范性文件文稿进行法制审核,对上级和其他部门征求意见的规范性文件文稿提出修改意见;审核呈报劳动教养案件;审核呈报犯罪少年收容教养案件;审核县局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作出的采取、解除刑事拘留决定、审核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的使用,没收、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决定;办理县局管辖的复议、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组织县局有关行政案件的听证工作;对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有关反映执法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案件组织复查,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领导批准后执行;组织开展对科、所、队执法质量的日常考评评议和年中、年末考核评议的自评,负责对执法民警执法质量的考核评议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负责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组织执法检查、法制调研工作 |
南昌县岗上镇万舍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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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出入境管理大队 |
指导全县局外事工作。依法对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南昌市居民出入境、外国人居留、旅行、就业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出入境、定居等进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涉外信息计算机管理和运用;查处入境外国人、华侨、港、澳、台人员违章违法等活动。 |
南昌县莲塘镇五一路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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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莲塘派出所 |
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服务。 |
南昌县莲塘镇向阳路7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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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澄碧湖派出所 |
南昌县莲塘镇小兰村1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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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银三角派出所 |
南昌县莲塘南大道10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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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小蓝派出所 |
南昌县富山东大道12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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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昌南新城派出所 |
南昌县海嘉路1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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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东新派出所 |
南昌县东新乡复兴大道3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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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蒋巷派出所 |
南昌县蒋巷镇蒋巷中大道7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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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富山派出所 |
南昌县富山乡富山街道3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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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广福派出所 |
南昌县广福镇广三公路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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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黄马派出所 |
南昌县黄马乡祥和路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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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南新派出所 |
南昌县南新乡楼前街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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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新洪大派出所 |
南昌县东新乡八月湖路31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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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新联派出所 |
南昌县塘南镇新联路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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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幽兰派出所 |
南昌县幽兰镇西大街6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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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塘南派出所 |
南昌县塘南镇柘林路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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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八一派出所 |
南昌县莲谢西路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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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泾口派出所 |
南昌县泾口乡平安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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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向塘派出所 |
南昌县向塘镇向家路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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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武阳派出所 |
南昌县武阳镇正街路1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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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岗上派出所 |
南昌县岗上镇通江西大道3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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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三江派出所 |
南昌县三江镇府前路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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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塔城派出所 |
南昌县塔城乡塔城街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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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杨村派出所 |
南昌县向塘镇丁坊村沥南安置房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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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交管大队 |
管理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承担全县道路交通指挥、路面执勤、事故处理、交通秩序维护工作;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上级机关授权办理的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业务;协同巡警开展城区、交通路面的治安巡逻工作,及时处置群众紧急求助;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易制毒物品的道路运输审批、管理工作。开展机动车(拖拉机除外)、驾驶人管理工作。 |
南昌县富山大道1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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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特巡警大队 |
负责县城街道、广场、校园周边及其他重要地段巡逻防控、处警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安保工作;负责现场处置暴乱、恐怖和突发事件、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接受群众110报警求助;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急难险重的任务。 |
南昌县小蓝大道2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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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森林分局 |
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县森林公安工作;承担森林火场警戒、治安维护、火案侦破,查处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及协同园林和林业部门开展放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依法组织实施并指导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案件侦查工作。 |
南昌县莲塘镇向阳路8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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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水上分局 |
负责和指导、协调全县水域的水上治安管理工作;负责水域安全监管;处置水域各类治安、自然灾害险情;负责水域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水域各类行业场所、人口及船舶治安管理。 |
南昌县莲塘镇小蓝北路小蓝村安置小区四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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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看守所 |
组织实施并指导公安案审、法制建设和看守所管理工作,对被裁决治安拘留人员执行行政处罚,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
南昌县岗上镇万舍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