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以及省市工作要求,2022年10月南昌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全县各有关单位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现将清理结果(详见附件)公布如下:
一、《关于印发<南昌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政办发[2020]51号)等1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施行;
二、无废止或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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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v614543--2022-010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南昌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2-11-08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