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以及省市工作要求,2023年南昌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全县各有关单位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现将清理结果(详见附件)公布如下:
一、《关于印发<关于扶持南昌县采茶剧团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1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施行;
二、《南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等8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
三、《关于印发南昌县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拟修改。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