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9〕40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办字〔2019〕 75号)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南昌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9〕33号)精神,结合冈上镇实际,制定本规定。冈上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本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本镇党的建设全面负责。镇人民政府是基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本区域的服务和管理职责。冈上镇党委政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镇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促进经济发展。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
(三)组织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乡镇“三农”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教育体育、民政、财政、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四)实施综合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
(五)维护社会稳定。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六)指导基层自治。指导村(居)委员会建设,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居)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务公开,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七)监督专业管理。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八)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居)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九)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业强镇步伐;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
(十)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督查落实、机关建设、文电、会务、调研、保密、档案等综合性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共服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医疗保障、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方面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核办理工作;协调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事宜;负责制定办事大厅日常运行的规章制度和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统一规范办事大厅建设和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负责村(居)便民服务点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行使辖区内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城市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及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赋予和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权限;接受上级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协助上级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治理办公室(综治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民情连心桥等工作。指导村(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居)建设和管理;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救援、应急值守、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消防、 森林防火、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党建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年度考核等工作;对口联系政协、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对口联系群团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编制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项目投资计划;负责经济运行分析、统计调查及税收保障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及招商引资工作;负责镇办属企业管理等工作;负责编制镇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并经有关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村账镇代管以及对镇单位的财务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审计工作;负责协调金融部门工作,协调筹措各类建设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调控和监督,负责国有和镇属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农业农村办公室(扶贫办公室)。负责农业农村发展相关的农业、农机、畜牧兽医、粮食生产、水产养殖、动植物防疫、林业、水利、水保、土地流转以及有关脱贫攻坚等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城乡建设办公室。负责城乡规划实施;负责土地资源管理、生态环境、房产管理(含农房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社区建设等基本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交通、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分工
蔡厚华(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全面工作。
余 青(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工作,兼管财政、审计、统计工作。
聂 勇(镇人大主席):主管城(村)建、房管、自然资源和规划、重大重点项目推进、城管、燃气、房屋征收安置工作。
肖衍跃(镇党委副书记):主管党建、组织、政协、宣传(意识形态)、统战、营商环境、民宗、关工委、老干部、老科协、老体协、共青团、工会、侨联、商会、社联、志联、文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黄 勇(镇党委副书记):主管政法、综治、信访、社会治理、禁毒、民情连心桥、创文创卫、农村清洁工程、“四线”整治、交通工作。
万志军(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主管财税、经管、统计、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金融、供销、市监、粮管、环保、供水、供电、消防救援、水利、防汛抗旱工作。
谭华平(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分管党建、政协、组织、宣传、关工委、老干部、老科协、老体协、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闵国强(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管纪检办、监察办。
余国庆(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主管武装、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敬老院、教育、体育、人防工作。
尚小松(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主管派出所工作,分管社会稳定工作。
樊佳春(副镇长)主管党政办、公共卫生、人社、医保、红十字会工作。。
曾宇竟(副镇长):主管兴农村建设工作、分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熊 熙(副镇长):主管招商引资、妇联、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工作。分管宣传(意识形态)、统战、民宗工作。
徐榭君(人大副主席):主管工业、科技、邮政、电信、移动工作。分管人大、文明、创文创卫、工会、共青团、侨联、商会、社联、志联工作。
程小霞(公共服务办(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主管公共资源交易。分管招商引资、民政工作。
钟家彬(综合行政执法办(行政执法大队)主任):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行政执法大队)。主管食品安全。
张 华(国土所长):主管国土所。分管国土工作。
李昌红(司法所长)主管司法所。分管政法、综治、信访,重大重点项目推进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余 青(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地址:南昌县冈上镇通江西大道333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791-85181001,0791-8518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