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与转递
一、办理条件
1、户籍为南昌县辖区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工作所在地为南昌县行政区域内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三、所需材料
1.档案接收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报到证(毕业证书)。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报到证(毕业证书);
2.档案转递所需材料:
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调档函。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存档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调档函。
四、办理流程
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办理流程
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户口簿、报到证或毕业证。(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报到证或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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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市场办事大厅开调档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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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员凭调档函去档案所在地调档(档案需密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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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收到档案后,凭以上材料开存档凭证 |
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办理流程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调档函(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存档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调档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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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员审核材料后在调档函上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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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以上材料到档案室提取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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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加盖密封章后调出 |
五、咨询电话
0791-85717720、0791-85712327
六、办理科室
一楼大厅6号窗口、人才工作股2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