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见习补贴
一、办理条件
1.见习基地(见习单位)申报认定:在我省行政区域注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可持续提供技术、管理类预备就业工作岗位。具备见习学员指导老师。能够为见习学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生活费。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国家级贫困县和老工业基地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以上见习对象在申请参加见习时处于失业状态(即进行失业登记),不管其是否有就业经历,均可参加见习, 并按规定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二、办理依据
1.《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号)
2.《江西省高校毕业生职业见习管理办法》(赣人社字〔2009〕137号)
3.《关于实施江西省三年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150号)
三、补贴标准
南昌县最低工资标准的70%-100%,补贴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所需材料
1.见习单位材料:
(1)见习单位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见习单位简介、见习计划、见习岗位申报表及岗位说明、录用备案表、补贴申请表、学员花名册、工资发放表
2.见习学员材料:
(1)见习学员见习申请书
(2)见习学员申请登记表
(3)见习协议书
(4)学员见习鉴定表
(5)身份证复印件
(6)《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7)学历证明
五、办理流程
企事业单位提交见习单位申请→审核并实地查看→见习单位认定→见习单位提交青年职业见习补贴申请→填写申请信息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审核→资金拨付
六、网络群二维码
七、咨询电话
0791-85712360
八、办理科室
就业创业培育股 4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