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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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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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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一、办理条件

1.2020年取得的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企业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2.2021年取得的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企业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二、办理依据

1.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洪人社发〔2017〕197号)

2.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162号)

3.《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评价加强技能提升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332号)

三、补贴标准

1.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补贴1000元;

2.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补贴1500元;

3.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补贴2000元。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四、所需材料

1.《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2份;

2.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5.http://zscx.osta.org.cn/网站查询证书截图;

6.职业鉴定部门报名表;

7.承诺书。

五、办理流程

技能提升补贴申请—>经办机构审核(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县人社网站公示(7天)—>向财政申请拨付(按月汇总)—>财政拨款(5个工作日)—>经办机构拨付资金至申请人银行账户(5个工作日)

六、网上申报渠道

  

七、咨询电话

0791-85710786

八、办理科室

失业保障股3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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