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为做好我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较上一年只减不增的原则要求,结合我县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上年度招生计划及完成情况、办学规模等因素,经研究核定,现下达2024年南昌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含民办教职工子女、举办者子女等政策生),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要求,严格执行县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含政府购买学位人数),不得超计划招生。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次年下达招生计划时进行相应扣减,对学校擅自超计划招生的,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次年下达计划时进行1:1扣减,学校年检评估列入一票否决,不得评选合格以上等级。
附件:2024年南昌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数
南昌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10日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