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43号)、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244号)文件规定,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全面推进“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持续优化业务经办流程,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根据省人社厅、市就创中心的统一部署,我局按职责要求,从江西省社会保险经办系统中导出6家符合稳岗返还“免申即享”条件的企业,经初步审核,拟同意给予发放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及补贴金额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4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向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和社会保障科、南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障股反映。
联系电话:0791-85712206、0791-85710786。
附件:2023年南昌县第六批符合稳岗返还“免申即享”企业公示名单
南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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