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公小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县级物业纠纷调处中心的建议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物业管理是我们当前的一大短板,也是全县群众关心关注的一大热点。近几年,我们在这方面也做了不少工作,先后成立了县物业管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物业管理协会,也出台了相关的机制办法。但是相比于我们南昌县的快速发展,还是滞后。我们的城镇化率达到62%,城镇住宅小区有145家,居住群众60余万,接近全县总人口的一半,物业纠纷无可避免。关于设立县级物业纠纷调处中心的建议,实际上,县物管办已经在做,社会综合治理中心也在管。从浙江改革经验来看,浙江省近年来整合多部门的矛盾调解资源,打造一站式的“信访超市”。所以在矛盾处理上,大趋势是由分到合,而不是把已经合的职能又独立出来。就物业纠纷调处而言,当务之急,不是另起山头,而是要把已有的平台和机制进一步深化。下一步,三类主体要共同发力:一是部门要联动。物业纠纷种类复杂、涉及面广,不是物管办一家的事。要充分发挥县、乡、社区三级物业管理联席会的作用,统筹“民情连心桥”、民声通道等工作载体,健全完善收集转办、限时办理、督查等机制,根据纠纷性质的不同,协同发挥县住房保障中心、矛调处理中心、县法院物业纠纷审判团队等职能优势,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人管。二是企业要行动。深化“党建+物业”的管理模式,积极创建红色物业、星级物业。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加大监督力度,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档案,对群众意见大的督促整改,对服务持续不达标的强制清退,对考核优秀的真金白银地奖。通过奖惩分明,激发物业企业的内生动力,主动去提高服务质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三是群众要发动。千头万绪的事,归根到底的是千家万户的事。我们现在一个小区住了几千甚至上万人,放任自流,每个人都可能是“导火索”;科学引导,每个人都可以加入“灭火队”。所以,对有条件、有基础的小区,要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加强居民自治,让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办”。南昌县作为全国百强县、全国文明城,群众这方面的意识在加强,我们的治理创新也有需要。再次感谢您的议案。
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