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省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部署,结合南昌市实际,决定延长2023年城乡居民集中征缴期至6月30日,本年度还未参保的城乡居民抓紧参保缴费,延长缴费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不设待遇等待期。在集中征缴期外缴费的将有90天待遇等待期。
一、缴费方式
首次参保人员应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居住证(非本市户籍人员)、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乡镇(社区)医保经办机构或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亦可进入南昌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支付宝赣服通医保专区等平台自行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办理好参保登记手续后,及时缴费参保。
参保居民可通过税务微信、微信生活、赣服通(支付宝)、云闪付、税务窗口、相关银行窗口、“江西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缴费栏目等多种方式缴费。
“江西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
“江西税务”微信公众号
二、待遇享受
(一)待遇享受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普通门诊待遇。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按60%的比例报销,不设年度封顶线。
(三)门诊慢特病待遇。在30种(Ⅰ类8种,Ⅱ类22种)慢特病病种的基础上将儿童颅咽管瘤等五种疾病纳入门诊慢特病范围,参照恶性肿瘤管理。符合规定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是90%、80%、60%。Ⅰ类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住院统筹基金(含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即50万元。Ⅱ类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0-10000元,患Ⅱ类多病种的(不含艾滋病,艾滋病限额10000元)最高限额累加计算,不超过7000元/年。
(四)住院报销待遇。住院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超过年度限额10万元部分基本医疗费用进入大病保险支付,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经认定的困难群体,还可享受医疗救助。
三、联系方式
南昌市各县(区)居民医保咨询电话:
南昌县:85717363 进贤县:85667928
安义县:83416836 东湖区:87838930
西湖区:86565028 青云谱区:88462519
青山湖区:88307727 新建区:83735700
红谷滩区:83859212 高新区:88312797
经开区:83802220 湾里管理局:83761021
基本医疗保险是居民健康的重要保障,也是减轻家庭负担的重要举措。为此,再次呼吁广大居民朋友抓紧时间为自己和家人参保,为全家的平安健康,家庭幸福生活增添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