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民政局地名公告(2024)第4号
2024年5月27日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地名管理办法》《南昌市地名管理办法》的规定,南昌县住建局批准了“熙和院”的命名,并按《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报送我局备案。我局依据《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向社会进行公告,准予使用。
楼宇命名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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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准名称 |
拼音 |
相关位置 |
栋数 |
申报单位 |
1 |
熙和院 |
XIHE YUAN |
南昌县小蓝北路917号 |
5 |
南昌业基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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