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民政局属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行使相关工作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二)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三)承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省、市、县财政拨付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
(五)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相关救助政策。
(六)负责农村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牵头工作。
(七)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核对工作。
(八)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九)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的政策、标准、办法。
(十)负责县(开发区)、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县(开发区)、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
(十一)指导和组织协调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承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有关工作。
(十三)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依法组织开展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全县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十四)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和养老服务市场化工作。
(十五)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辖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察。
(十六)参与协调、指导督促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县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
(十七)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
(十八)指导全县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跨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街道办)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十九)负责全县因公致残公务员、人民警察残疾等级评定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
(二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标准,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二十一)做好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工作。
(二十二)协助市福彩中心开展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做好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工作。
(二十三)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承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工作。
负责人:涂文龙 0791-85712596
(二) 社会救助股: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省,市、县财政拨付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相关救助政策,负责农村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牵头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 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安程序组织调出。
负责人:魏玲凤 0791-85727726
(三)区划地名股: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的政策、标准、办法。负责县(开发区)、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县(开发区)、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和组织协调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承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有关工作。
负责人:林霞 0791-85721578
(四)基层政权和养老服务股: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依法组织开展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全县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和养老服务市场化工作。
负责人:熊铭 0791-85721008
(五)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股: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辖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察。参与协调、指导督促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县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全县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跨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街道办)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就助工作。负责全县因公致残公务员、人民警察残疾等级评定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标准,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做好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工作。协助市福彩中心开展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做好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工作,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负责人:罗来顺 0791-85721789
南昌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负责人:余娟 0791-85738896
(六)南昌县社会福利院(下属单位):负责收养城乡特困失能人员、孤老、孤残,为他们提供管理与服务;在保障政府兜底服务对象床位的前提下面向社会提供有偿的老人托养服务;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养老服务监测分析与发展评价、养老服务技术指导、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及村(居)社区养老设施服务质量提升等职能。
负责人:肖 青 联系电话:0791-85712597
(七)南昌县殡仪服务中心(下属单位):管理殡葬事宜、推进殡葬改革、殡葬改革与殡葬法规的宣传,殡葬礼仪服务、遗体处置服务、遗体火化、骨灰安葬安放服务、丧葬用品服务。
负责人:傅强 联系电话:0791--85709360
三、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及负责人信息:
主要负责人:万军 (县民政局负责人)
办公地址:南昌县莲塘镇公园路十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
联系电话:0791-8528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