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17〕43号)、《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8号)。
二、申请条件
1. 补贴对象: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场(户)。
2.补贴范围: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的动物。
三、申请时间
扑杀完成解除疫情封锁后。
四、补贴标准
平均测算标准为禽15元/羽、猪8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
五、申请材料
(1)强制扑杀补助书面申请(报告)、扑杀详情登记表;
(2)养殖场(户)生产、防疫记录;
(3)养殖场(户)法人证书或身份证复印件。
六、责任部门和责任科室
南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畜牧业服务股
联系人:徐时平
咨询电话:0791-85710180
联系电话:0791-85710180
七、办理时限
以县农业农村局批准为准。
八、办理流程
书面申请(提交申请表)——资料初审(15个工作日,以县农业农村局批准为准)——省市县畜牧兽医部门每年3月15日前,会同财政部门向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报送上年度强制扑杀实施情况——逐级下拨资金至县财政(15个工作日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批准为准)
九、监督渠道
举报人可向当地政府举报,也可向县相关部门举报。
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791-8571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