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关于印发2023年南昌市畜禽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农局发〔2023〕24号)、南昌县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印发南昌县2023年扶持生猪复产增养引进能繁母猪、商品肉猪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南稳产保供【2023】1号)文件内容的要求,对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全县生猪规模养殖场(户)新引进青年能繁母猪实施进行补贴,2023年我县引种补贴任务数为4100头。补贴资金按1000元/头予以补贴(其中市级财政资金800元/头、县级财政资金200元/头)。
我县通过乡镇初审上报,县级复审,核实认定全县18户生猪规模养殖户引进能繁母猪的3904头,经过公示无异议,并经2023年9月19日局党组会研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根据我县呈报的《关于呈报南昌县2023年引进能繁母猪生猪规模养殖场名单及数量的报告》(南农局字〔2023〕143 号),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本级财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第八批)资金的通知(洪财农指【2023】74号),确定安排我县上报18户生猪规模养殖户引进能繁母猪市级财政资金3904头×800元/头=312.32万元。
现对南昌县2023年扶持生猪复产增养引进能繁母猪养殖户18户名单及引进能进能繁母猪补助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12月11日-12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2023年12月17日下午5点前反馈,联系人:黄良保,联系电话:0791-85990112。
附件:南昌县2023年引进能繁母猪18户生猪规模养殖场名单、数量及资金分配表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