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关于印发2023年南昌市畜禽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农局发〔2023〕24号),为提升畜禽养殖场发展生产积极性,对全市畜禽养殖场2022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期间贷款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比例不超过2022年末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50%,贴息范围重点用于畜禽养殖场购买饲料和购买仔畜等方面的生产流动资金和养殖场建设资金,单个养殖场补贴不超过100万元,贴息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我县通过乡镇初审上报,县级复审,聘请江西昌南会计事务所审计核定,2022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期间全县共有29户畜禽养殖企业提供上报材料等均符合条件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根据我县呈报的《关于报送南昌县2022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期间畜禽养殖企业贷款贴息申请核定的报告》(南农局字〔2023〕145 号),确定安排我县上报的29户畜禽养殖企业2023年贷款贴息财政资金168.19万元。按照因素分配法现确定29户畜禽养殖企业每户贷款贴息金额(附:南昌县2023年29户畜禽养殖企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分配表)。
现对南昌县2023年畜禽养殖企业贷款贴息补助名单和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12月11日-12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2023年12月17日下午5点前反馈,联系人:黄良保,联系电话:0791-85990112。
附:南昌县2023年29户畜禽养殖企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分配表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