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放管服”农村危房改造,强保障助推乡村振兴的议案,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江西省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建村【2022】8号)文件精神,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对象为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六类对象。该六类的对象认定为民政部门及乡村振兴部门。
一般在年初,各乡镇通过排查,上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待四家单位联审后确定最终的农村危房改造花名册,待改造户开工后,属维修加固的农房,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局资金一次性拨付到位,属新建房屋的,县财政先行拨付50%的资金,经验收合格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拨付剩余资金。
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