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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379250--2024-012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南昌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7-1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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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凤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研发经费归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企业科技创新的关心和支持。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我县各类企业的发展,出台了各类相关政策全力推动我县企业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经济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关于企业研发经费纳统说明

据统计部门反馈,按照国家研发经费现行统计制度规定,规上企业才具有纳统资格,可在国家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研发数据。对于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若子公司为规上企业,则该子公司具有纳统资格,可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研发数据;若子公司不是规上企业且为独立法人机构,则子公司不具纳统资格且不可将研发经费纳入集团母公司统计;若子公司不是规上企业且非独立法人机构,则子公司可将研发经费纳入集团母公司统计。

二、关于加强研发经费归集已采取的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政策支持。出台了《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其中有一条政策条款设置了研发费用台阶奖和增速奖,专门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同时,积极落实市县关于支持企业研发投入的政策,2024年共落实2023年度研发费用后补助2531.17万元。

(二)加强培训辅导。一是制定了《南昌县(小蓝经开区)2023年度研发投入“量质双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县科工局、县统计局、县住建局、区经发局、区科创中心等县(区)相关部门通力合作,联合对县(区)纳统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走访辅导,积极动员和指导其归集和填报研发投入费用,做好应统尽统、应报尽报。二是抓好重点企业辅导,针对研发费用500万元以上企业,开展“一对一”上门辅导工作,同时对存在子公司的重点企业,组织专家对接企业财务人员,从项目立项、研发辅助账设立等方面,全流程动员和指导子公司的研发费用归集工作。

全县纳入2023年度统计范围的663家企业全部完成填报,填报率100%,其中有研发费用企业占比49.77%,同比增长2.68个百分点,填报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20%。

再次感谢您对南昌县本土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热忱欢迎继续关注我县企业的发展,并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南昌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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