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号)文件、《关于印发促进2022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10条措施的通知》(赣教高字【2022】13号)、《关于做好服务行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264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拟同意给予以下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现予以公示:
1.南昌海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祖文,男。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小兰南路118号中大城7栋1单元2016室。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8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向南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创业培育股反映。监督电话:85710562。
南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就业创业培育股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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