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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694898--2024-003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南昌县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4-03-0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县人社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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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组织学习和运用工作。2023年以来,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2次,组织开展2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

开展工作人员普法教育,组织系统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监察法实施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积极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的培训,参加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现代化”培训班的三期培训,不断提升应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素质。

(二)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创新利企便民政务服务方式。积极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有效解决企业面临的困境。根据省人社厅等三部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23】6号)文件精神,我局通过社保信息系统直接按政策降低了费率,并按文件要求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到2024年底,截至目前共降低工伤保险费1862万元,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资金压力,改善了企业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业务经办流程,通过推进“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共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237.11万元,惠及职工41121人,企业1090家,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办事体验。

建立“企业安静日”制度。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小蓝经开区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奋力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示范县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建立了“企业安静日”制度。除因案件查处或上级部署等特殊原因外,在“企业安静日”期间,不对企业进行行政执法检查,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三)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逐渐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严格落实期限不低于7个工作日,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依法依规对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南昌县人民政府文件审查工作规则》文件精神,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完善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坚持“有件必审、有审必严”的原则。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开展根治欠薪制度落实集中整治夏季专项行动,检查在建工程项目84个,约谈12个家欠薪单位。开展加快推进江西省电子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全县电子劳动合同注册企业338家,网上签订电子劳动合同24138份。开展劳动用工年审书面年审工作,目前共年审用人单位209家,日常巡查用人单位158家。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和失业保险待遇发放问题专项整治,对实行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监管、高温津贴发放、非法使用童工等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73户次。

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和“亮证执法”制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结合每年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凡属于行政处罚涉及公民、法人重大合法利益的执法案卷,我局都严格按照《南昌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进行整理归档。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设立局机关纪检专员,支持配合驻派组专门监督,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监督。推进政务公开监督,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开,2023年以来依法公开政务服务信息36条。

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我局严格履行行政应诉负责人出庭制度,并配合复议、诉讼部门做好调解工作。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建立多元矛盾化解机制。针对各类诉争及诉由、情节轻重、简繁的不同,分别采用合议庭、独任庭审理,或庭前协调的案外处理方式,通过合理组成仲裁庭,确保每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能得到及时、合法、有效处理。畅通维权举报投诉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维权举报投诉电话:0791-85722422,及时受理群众劳动保障维权举报投诉,及时核处全国欠薪平台案件线索,专人负责,2023年以来案件线索办结率100%。

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监察、社保等业务部门开展送法入企活动,集中培训参与企业100余家,另处组织专人到企业点对点培育,现场指导和宣讲、宣传劳动法律法规,针对员工关心的用工管理、薪酬制度、福利待遇、女职工保护、职业病防护等相关问题,进行耐心地指导和服务,利用局微信公众号转发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以案释法案例等内容,为企业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减少劳资纠纷添砖加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专业知识的培训。现有的劳动监察执法人员知识陈旧,对于很多新的法律条文的理解不到位或有偏差,使得办案过程中对于一些问题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

(二)对于劳动监察重大违法案件处理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完善。对于劳动监察领域群体性突发事件,经常会出现企业法人、老板或包工头失联或联系不上的情况,仅依靠劳动监察的力量难以及时处理此类突发事件,需要公安机关能够提前介入,联系企业负责人予以警告或约谈,给涉事人予以震慑,我县在此类案件处理的联动机制上还不完善。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要求,坚持局党组书记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提高政治站位,把法治人社建设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高质高效推动人社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每年向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告上一年度法治人社建设情况。加强督察考核,紧盯“关键少数”,将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科股室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述职考核内容,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有关意见建议

(一)加大对劳动监察人员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建议省、市集中组织相关的业务知识培训,通过系统的、专业化的培训提高劳动监察人员的法律知识及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大欠薪隐患的排查力度,全力提升执法的效能。

(二)建议健全劳动监察重大违法案件处理的部门联动机制,提升处理劳动监察领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执法力度和执法效力。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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