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于2024年7月17日决定,任命:
谌祖春为南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徐晓峰为南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程婷为南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南昌县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
免去:
朱忠华的南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余永祥的南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罗惠兰的南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严潇君的南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南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南昌县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张慎国的人民陪审员职务。
现予公告
南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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